肉丝只是抿着唇不作声。
她能说什么呢?她喜欢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沈天明以为自己的话起了效。
他向来觉得自己在劝人方面颇有天赋,于是话匣子又关不住了。
“这年头,能遇到真心不容易,多少人是权衡利弊才在一起的。
所以啊,要是真喜欢,就得大胆说出来。
别怕对方不喜欢,就怕对方也喜欢,却谁都不敢开口,白白浪费一段缘分——你说憋不憋屈?”
肉丝点点头。
即便不表白,能听他谈谈感情观,也是好的。
但她忽然抬起头,眼里带着困惑:“你绯闻不少,可你自己……真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
这话像按下了静音键,沈天明顿时收了声。
是啊,来来去去那么多人里,他有真正喜欢过谁吗?喜欢究竟是什么感觉,他似乎还没体会过。
方才还在那儿一本正经地教别人,轮到自个儿,才现原来自己也不懂。
沈天明摇了摇头,一时无言。
遇见漂亮的姑娘,任谁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心底或许还会生出结识的念头。
可这能算是喜欢吗?沈天明对“喜欢”
二字,自有他的理解。
就像高中时代,他每天最期盼的不过是见到那个人影——哪怕只是远远望见教室窗边她低头写字的侧脸,整颗心就像被温水浸透般妥帖。
那时候他甚至讨厌周末。
同桌总笑他念书念傻了,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周六周日见不到她。
每逢国庆长假,同学们欢呼雀跃,他却觉得七天漫长得像七个世纪。
教室空了,走廊静了,那个总穿着浅蓝色校服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连带着把他的魂也抽走了半边。
整整三年,他的目光从未偏离过那个方向。
可每当她真的走近,抱着作业本从他桌边经过时,他连呼吸都要屏住。
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所有排练过千百遍的问候都碎在舌尖。
于是高中时代的喜欢,成了他一个人的默剧——观众只有他自己,落幕时连句台词都没留下。
如今多年过去,不知那个曾在晚自习时把刘海别到耳后的姑娘,是否还记得曾有个总在篮球场偷望教室窗户的傻小子?
沈天明轻轻吁了口气,仿佛要把这些陈年旧事从肺腑里吐出来。
看他忽然沉默下来,眼神像蒙了层薄雾,肉丝将手中的柠檬茶推过去半寸。”
别这副模样呀。
感情这事儿若是能收放自如,还叫什么坠入爱河呢?该叫排队取号了。”
她托着腮,霓虹灯的光在她睫毛上跳跃,“人嘛,总会在某个毫无防备的瞬间被击中的——所谓一见钟情,大概就是命运用闪电给你烙个记号。”
“你信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