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柚转头看向身边的林小鹿。
林小鹿已经完全失控了。她高举着应援棒,用力地挥舞着,手臂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粉色的弧线。
她嘴里喊着权志龙的名字,声音沙哑而嘶裂,像是要把声带喊破一样。她的眼泪从开场的第一秒就没有停过,顺着脸颊不停地往下淌,在下颌处汇聚成溪流,滴落在她的衣服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
但她根本没有去擦,任由泪水混着汗水一起流淌,把精心化的妆冲得一塌糊涂。她的脸上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表情,像是在朝圣,像是在完成一项等待了多年的仪式,像是这一刻她已经等了整整一个青春。
温柚忽然有些羡慕她。
羡慕她可以这样毫无保留地去热爱一个人,羡慕她可以这样放肆地宣泄自己的情感,羡慕她可以这样真实地活着。
而她——一株活了三百多年的海棠花妖,看尽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看透了红尘中的起起落落——却始终像一个旁观者,冷静地观察着这个世界,却从未真正融入其中。
她总是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看着人类的生活,看得见,触不到。
但此刻,在那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在那几万人共同创造的声浪之中,温柚感觉到自己心中有什么东西在松动。
开场曲结束后,权志龙站在舞台中央,微微喘息着。他的胸膛起伏着,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闪闪亮,像是镶嵌在皮肤上的碎钻。
他环视了一圈全场,目光从每一个角落扫过,嘴角勾起一抹笑容。那笑容里带着一点疲惫,一点满足,还有一点狡黠的得意。
“香港!”
他用英文喊道,声音通过音响系统传遍了场馆的每一个角落,带着一种独特的金属质感,“你们好吗?”
回应他的是一阵几乎要掀翻屋顶的尖叫。那尖叫声汇聚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在整个场馆内来回震荡,像是要把天花板都冲破。
温柚感觉到那声浪冲击着她的耳膜,震得她嗡嗡作响,但她并不觉得难受——她反而觉得自己的身体在这声浪中被清洗了一遍,所有的杂质都被震落了。
权志龙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很想念你们。距离上一次来这里,已经过去太久了。你们想我吗?”
又是一阵尖叫。这次的尖叫声比刚才更大,像是要把所有的思念和热情都在这一刻倾泻出来。
温柚注意到,权志龙说话的方式很特别。他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端着架子的明星,他的语气更像是在跟老朋友聊天,随意、自然、带着一点慵懒的幽默感。
这种反差让他在舞台上的形象更加立体——他既是那个气场全开的级巨星,也是一个会跟粉丝开玩笑、会害羞、会大笑的普通人。这种真实感,或许就是他能够俘获这么多人心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的几歌,一比一炸裂。权志龙在舞台上奔跑、跳跃、旋转,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有力,每一次换气都恰到好处。
他的服装换了一套又一套——从黑色的铆钉皮夹克换成红色的丝绒西装,再换成白色的宽松衬衫搭配金色项链,最后是一件银色的亮片外套——每一套都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艺术品,每一套都能展现出他不同的一面。
冷酷的、华丽的、慵懒的、张扬的——他在这些角色之间自如切换,像是拥有多重人格的艺术家。
温柚看得目不转睛。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在舞台上的魅力是无可匹敌的。
他不需要刻意去讨好观众,不需要刻意去制造效果,他只需要做他自己,就已经足够让所有人疯狂。
他是那种天生就应该站在舞台上的人,舞台是他的领地,灯光是他的臣民,音乐是他的武器。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进入了互动环节。
权志龙走到舞台边缘,蹲下来,和前排的粉丝击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