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字。
轻飘飘的。
却像千斤重锤,狠狠地砸在张凌赫的心上。
张凌赫愣住了。
他站在原地,瞳孔骤然收缩,浑身像是被抽干了力气,连指尖都在颤抖。
记得。
她说,记得。
那些他以为被她当做垃圾一样丢弃的过往,那些他以为她从来不曾放在心上的瞬间——
原来,她都记得。
林晓放下咖啡杯,站起身,慢慢走到他面前。
她看着他通红的眼睛,看着他因为宿醉而苍白的脸,看着他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衬衫。
“我记得你跑完15oo米,瘫在地上,像条死狗。”
林晓开口了,语气淡淡的,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我也记得,我把水递给你,你说‘谢谢’的时候,脸红得像个番茄。”
张凌赫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眼眶瞬间就红了。
“我记得你在图书馆抄笔记,字丑得我想帮你重写。”
“我记得你去学表演,给我寄第一张宣传照,背面写着‘我会努力’。”
“我记得你在纽约,对着烟火许愿,许了三次,都是关于我的。”
每一句,都像一根针,精准地刺破他坚硬的外壳。
露出里面那个柔软的、从未长大的、渴望被认可的男孩。
“林晓……”
张凌赫的声音哑得不成样子,带着浓重的鼻音,“你……为什么不早说?”
“因为我觉得,”
林晓看着他,眼神清澈,“你不需要我记得。”
“你需要的是,你比张家玮更好。你需要的是,林晓需要张凌赫,而不是需要张家玮。”
张凌赫死死地盯着她。
他终于懂了。
懂了她为什么那么冷酷,为什么那么理智,为什么在他最狼狈的时候,还要微信让他回去工作。
因为她怕。
怕只要她承认了记得,承认了在乎,他就会停下来,就会满足,就会不再拼命往前跑。
她用那种最伤人的方式,逼着他,成为了今天的张凌赫。
“你这个疯子。”
张凌赫哽咽着,骂出了这句话。
下一秒,他猛地伸出手,一把将她死死地抱进怀里。
那力道大得惊人,像是要把她揉碎,揉进自己的骨血里,揉进自己的生命里。
林晓被他勒得有些疼,但她没有挣扎,只是安静地回抱住他。
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像在安抚一个受尽委屈终于回家的孩子。
“对不起。”
张凌赫把脸埋在她颈窝,滚烫的眼泪蹭在她衣领上,“对不起,我昨晚……我太混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