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经历过一番艰难的生死搏斗,四个虚弱的女人竟然杀死了强大的蜗牛怪物,从它的壳子里找出钥匙,打开了封锁她们多日的那道门。
只是她们每一个身上都挂了彩,蔡大姐最严重,半条胳膊差点被撕裂,血流得太多了,即使是夜晚,也能看出她脸色惨白。
她们得逃出去,因为永夜的居民死去后会散出一种人类嗅不到的气味,引来其他怪物的注视。
她们相互搀扶着走出去,外面是一条较为宽大的巷道,猩红的月光投在地上,像打了层血光。
最坏的情况生了,附近竟然刚好有怪物路过,嗅到了这一户死去蜗牛人的气息,它出现在巷道口,一步步朝她们接近,而这四个伤痕累累的女人,不可能打得过一个充满戒备的怪物。
“蔡大姐,你不是说有接应的人吗?”
如果不是这样,她们可不敢拼死杀掉蜗牛人。
蔡大姐当然没有撒谎,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接应的人还没有到。
就在怪物即将靠近,而她们心生绝望之时,有一个人出现了,她背光而立,手持一杆红缨长枪,气势逼人,连怪物也畏惧三分。
这就是反抗组织的力量!好帅!
蔡大姐等人激动不已。
然而等那人走近了,她们才现,啥红缨长枪啊,那是一根只剩几条布的拖把杆。
众人:……
怪物:……
第173章
钟可晴誓这绝对是自己有生以来最刺激的一天!
傍晚时分,天边渐渐暗下来的时候,她带着拖把出了。
下城区也是很大的,而幸福12区所在的地方是城西。
之所以选择傍晚出门,那是因为居住在附近的怪物都是一些原型视力不好的虫子一类。
一到夜晚,它们的眼睛就相当于没有。
而身为一个人类,在有月光的情况下,钟可晴的视力是不受阻碍的。
手里紧紧攥着拖把,她勇气大增,踏出了小区大门。
在大恶魔几次受挫后,附近的怪物都远离了这一片,现在小区外面的街道空空荡荡,看不见一只怪物的影子。
街道上老旧的石砖碎的碎,没的没,有一条排水沟堵住了,一颗怪物的眼珠子从排水沟里跳出来,咕噜噜朝钟可晴滚来,钟可晴心肝一颤,愣了两秒才挥动拖把。
啪的一声,拖把头一把将眼珠子甩飞出去,钟可晴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一声细微的惨叫,然后那颗眼球就在地上变成了一摊血水。
钟可晴愣了愣,心中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她认得这样的眼球,这是永夜里的一种小虫子,长成眼球的模样就是它们拿来吓唬人的手段,钟可晴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这种从排水沟里跳出来的眼球时,吓得浑身僵硬不敢动弹,结果被这该死的眼球虫子狠狠咬去了一小块肉,那种疼痛她至今还记得,现在她打死了一只眼球虫,虽然大概率不是当初咬她的那一只,但钟可晴也有一种扬眉吐气大仇得报的爽感。
她怀着激动的心情,朝着蜗牛人的家走去。
城西的房屋都挺高大的,以人类的体型走在街道上,就像是误入了大人社区的小孩。
以前钟可晴作为宠物时,曾被绳子牵着在这条街道上溜过,她记得这一片以前还算热闹,街上一数,少说也有十几个怪物,但现在,一个也没有,钟可晴暗觉庆幸,哪怕她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毕竟从没跟怪物正面硬刚过,心里仍然存着避免战斗的念头。
但这种侥幸在拐过第三条巷道的时候荡然无存,她看见了一个蚂蚁人。
蚂蚁人是永夜之城里数量最多的怪物,绝大多数蚂蚁人都是受命于城主府的忠诚士兵,而那些没有正经工作普通蚂蚁人,也比下城区的绝大多数低等怪物来得厉害。
很不幸,钟可晴遇到的是一只军部蚂蚁人。
它直立着,身上穿着跟躯壳同色的盔甲,触须高高立着,早在钟可晴接近之前,它的触须就嗅到了她身上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