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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1页)

至少在赵楼兰的口中,两人只是同窗好友,在高中和大学期间都上同一个学校,还都是同一个班,自然交流会多一些。

胡任秋的第一志愿是金融管理,当时高考的时候,化学作为第二专业填在了金融管理下面,还刚好就缺那两分,便读了化学。

这个人对自己的专业并不感冒,明显志不在此。

作为大少爷,他更需要去学的应该是如何管理家族企业,如何更好的去好民众的羊毛,可在同专业看到了赵楼兰后,胡任秋破天荒的没有去换专业,就这么每个课程低空飞过,硬生生的读完了四年。

赵楼兰不一样,他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父母早起贪黑的打工给他赚来了高中三年的学费和补课费,他必须要学的很好,学的很出色,至少要将大部分的人踩在脚下,才能回报父母对他的期望。

所以,其实赵楼兰很不喜欢胡任秋这个人的。

因为对方不务正业,因为对方不是老师口中典型的好学生,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对方的家世和自己不对等,赵楼兰有仇富心理。

可这四年里,胡任秋几乎和他形影不离,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粘着他。

赵楼兰本来以为对方只是有些害怕社交,进入大学后他只认识自己,所以才对对方古怪的性格包容了一些。

可大四毕业的时候,胡任秋对赵楼兰表白了。

大少爷说喜欢他,问赵楼兰接不接受包养,还要凑上来亲他。

铁直的赵楼兰当时脑子就昏了,一个巴掌就往对方脸上呼了过去,紧接着就是四年的友谊破裂,再也没有联系过对方。

“所以你跟我说胡任秋还跟你提起我了,我还挺惊讶的,毕竟当时我们俩闹得很难看。”

赵楼兰捂着额头苦笑道,这个男人也才刚三十岁出头,不算年纪很大,可已经满脸的风霜。

语气中略微带上了些怀念,他出了一声叹息。

“我本来以为他应该把我忘了,毕竟他都当大老板了,应该不会记得曾经的穷兄弟了吧?”

江洵和陆白暮面面相觑,都十分不约而同的对这件事不表自己的意见。

大概是因为这个故事的槽点太多了。

“你们是不知道,那小子当时的脾气有多恶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必须要有个人在旁边伺候他才行。“一想到从前,赵楼兰便开始疯狂的倒苦水。

“他他妈还说想包养我,我包他个大头鬼,老子这辈子都没经受过这么憋屈的事情,我都说了,我是直男我是直男……神经病吧,就亲上来了。”

江洵嘴角一抽,连忙咳了一声试图把话题拉回来:“那胡任秋还真是对你念念不忘,就算在局里也要提你一嘴,他现在似乎在找你。”

闻言,赵楼兰的脸更臭了,喉咙里出了一声冷哼:“还找我?那小子是找我报复吧?新仇旧恨一起算。”

“那你的意思,对方现在在找你,很有可能是找你报复,原因是你以前打过他,现在又凭一己之力把他的公司整垮?”

陆白暮终于从逻辑中顺了出来,猛的一拍大腿,感觉第一次认识赵楼兰这个人,“老叔,你真是神了,痛打初恋啊!”

“我说了我是直男,什么初恋啊,我有老婆,还有儿子,真的不想和那个人扯上关系。”

赵楼兰连忙纠正对方的言语错误,绝望的翻了个白眼,后仰躺在沙上,“但是公司在做的东西确实是犯法的,就算我跟他关系还是很好,也得大义灭亲。”

“我倒是对你的感情史不怎么感兴趣。”

话题已经偏到几里外了,江洵并不奢求能毫无痕迹的拽回来,只得生硬的打断道:“我现在唯一感兴趣的就是你当时进公司的时候手上的项目。”

赵楼兰缓缓的直起腰,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就这么看着江洵,“你真的就这么想知道?”

江洵点了点头:“或许会对案件的推进有帮助。”

赵楼兰却笑了一声,摇了摇头:“其实我猜的出来,你应该是有点怀疑我,怀疑我手上的项目和公司的项目是同一个,但是你得想想,我这个人确实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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