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慌忙想挣开,跪下谢罪,却被何方依旧捏着下巴,霸道的看过来。
“奴婢……奴婢愿意。”
锦书的声音带着哭腔,眼里的惶恐渐渐化作了滚烫的孺慕与欢喜,“能伺候主君,是奴婢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奴婢心甘情愿,绝无半分勉强!”
话音落下的瞬间,何方脑海里响起了熟悉的系统提示音:“叮!
锦书对宿主的亲密度+28,当前亲密度:97。。。。。。”
何方心里一声长叹。
对乱世里身不由己的女子而言。
一点尊重,一个安稳的名分,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
当然了,对于本就安稳的小娘,甜言蜜语管用。。。。。。
何方抬手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好了,哭什么,这是好事。
你还记得自己姓名和家人吗?”
闻言,锦书摇了摇头。
何方道:“我去信问问来妮。”
锦书再次摇摇头,道:“贱妾自小就死了父母,被贩卖多次,来大家也是不知道的。
主君让贱妾姓什么,就姓什么。”
何方想了想,道:“既然是聂翠提的,你便随她姓聂吧,我再赐你一个名,叫倩,你便叫聂倩吧。”
“唯,自今以后,便是小倩伺候主君。”
聂倩跪下行礼道。
这话实际上,还带着一点点的希冀。
实际上,汉代法律对身份的界定极其严格。
妾室能否被买卖送人,核心看户籍身份是良民还是奴婢,而非是否为妾室。
若奴婢未被放免,哪怕被主人宠幸、纳为妾(汉代称“御婢”
“幸婢”
),其法律身份依然是主人的私产,与牛马田宅无异。
主人完全可以依法将其买卖、转赠、继承,甚至其生育的子女(奴产子)依然默认归主人所有,继承奴籍。
一般送人的小妾也是这种。
只有妾室是良民出身(汉代称“小妻”
“傍妻”
“下妻”
),本身就属于编户齐民,汉代法律严禁买卖良民,略卖、和卖良人为奴婢是最高可判弃市的死罪,自然不能被随意发卖。
而何方也正好捕捉到了聂小倩眼中的希冀。
实际上,就算没有捕捉到,他也打算这么做的。
毕竟,他可没有把女人送别人的陋习:“回头我就让去信给雒阳令,正式报备,‘谒免’你为庶人。”
(官方登记户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