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供证一致、按律应死之案(如谋逆、杀人、劫掠等),刑部可快道复核,限期一月。
对案情疑难、证据存疑、或有翻供之案,则启动‘三司会审’——即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派员联合会勘,必要时提审人犯、复核证据,务求水落石出。”
“三、设定紧急程序。遇有军情紧急之地(如前沿州县),或罪大恶极、民愤极大、需立即正法以安民心之案,可先行奏报,请‘驰奏行刑’特旨,但事后仍需补全文书,接受核查。”
“四、严明责任追究。
凡应上报而不报、或草率复核、致冤杀者,原审官、复核官一体反坐其罪!
反之,复核出冤、纠错有功者,论功行赏。”
此方案一出,堂内大部分官员纷纷点头,认为既坚持了原则,又顾及了实际,可谓周全。
经过又一番细节推敲,《绍兴刑统》中关于死刑复核及三司会审的条款,最终确立。
数日后,紫宸殿大朝。
周三畏将修订完毕的《绍兴刑统》奏上,并重点阐述了死刑复核与三司会审的新制。
龙椅上,赵构仔细聆听着奏报,神色凝重。
他深知,律法的公正,是王朝统治合法性的基石。
待周三畏奏毕,他肃然开口:
“周卿所奏,深合朕心!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用刑之要,在于明慎二字。
明者,查明案情,不枉不纵;
慎者,慎用刑罚,尤其慎用极刑!
此复核、会审之制,正是明慎之道的体现!
朕准奏!”
他目光扫过满朝文武,声音提高,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传朕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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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刑统》即刻颁行天下!
各级官吏,须悉心研读,严格遵行!
凡死刑案件,必须恪守复核之制,如有徇私枉法、草菅人命者,无论官职多高,背景多深,朕必严惩不贷!”
“另,命刑部、大理寺,即行清理积压冤狱,对已决死囚案,亦要重新抽查,发现疑点,立即重审!
要让天下百姓皆知,我大宋王法庄严,亦不失仁恕!”
圣旨一下,新律迅速通传各州县。
与此同时,一场真正的考验,也随之而来——这新法,将如何应用于目前数量庞大的西夏战俘?
北疆,真定府。
岳飞帅府。
节堂内,岳飞正与麾下将领、以及新任的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赵不凡商议军务。
议题之一,便是如何处置近日俘获的一批约三百人的西夏“擒生军”
战俘,其中还包括一名中级将领。
有将领慷慨陈词:“大帅!这些西夏虏寇,侵我疆土,杀我百姓,罪恶滔天!
依末将看,统统斩首示众,以祭奠阵亡将士英灵,亦可震慑敌军!”
群情激昂,多数将领附和此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