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甚至还很客气的倒了几杯茶。
可一说到关于‘赔偿’事宜的时候,朱越的姐姐只强调了两句话。。。。。。
“事情是不是彭岩无故挑起的?”
“彭珂率先动手后,是不是紧接着喊了一声‘朱越’,要他上去帮忙?”
意思很明确。
朱越之所以会落到今天‘身陷囹圄’的地步,那完全都是被你们家这对‘兄妹’连累的。
没去找你们算账已经够克制了,现在竟然还有脸找过来要我们分摊‘赔偿’。
脸呢?
脸咋就这么大呢?
曹朗试着用‘法律’的角度去解释。。。。。。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不管谁喊的帮忙,只要动手打了人,那就涉及了违法犯罪,最多属于‘从犯’,从轻处罚。
赔偿,也是需要根据责任大小来划分计算的,该多少就是多少。
不能因为是从犯,就把所有责任全都丢给主犯来承担。
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现在不出,后面一样得出,何必因为一个‘必然’会生的事情,从而伤了两家和气。
朱越姐姐才不会管这些,再次回道:“那就等案子尘埃落定之后,根据法院明确的责任划分来进行金额计算。”
“但请记住,这仅仅只针对前面的医药费,以及后续法院判决下来需要赔偿的费用,不包括私下为了取得‘谅解书’,额付出的部分。”
好嘛!
这话一出,曹朗心里顿时明朗了。
朱越家里,背后百分百有‘高人’在帮着分析、指点。
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人身、物质损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主案犯为了取得谅解,所支付的合理赔偿,本质上属于共同侵权产生的赔偿款。
对于实际支付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同案犯,追偿出部分的金额。
法院会结合各个同案犯,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过错程度、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度,来确定各自的分摊比例。
通常主犯会承担主要份额,从犯承担次要份额,作用相近的就平均分担。
但要注意的是。。。。。分摊的前提,是该赔偿款属于合理的被害人损失范畴。
若赔偿金额明显出法定合理范围,那么出的部分,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这个知识点,属于‘邢民交叉’的东西。
不是专业人士,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规定。
甚至连一些刚入行的新人律师都未必懂。
而现在。。。。。却被朱越姐姐直接给点了出来。
难道还不够明显嘛!
眼见曹朗熄了火,严美娥立即就跳了出来。。。。。。
她的嗓门大是大、战斗力强悍归强悍,可不占理啊!
惹的朱越姐姐一个电话ca11给了物业,召唤来了保安天团。
最后,一路从12楼坐电梯下来,又被撵出了小区大门。
领头的大爷还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悠闲的给自己点了根烟。
好似在嘲讽。。。。。就这??
大帝强者,恐怖如斯!!
严美娥此刻气不打一处来,隔着5米的距离,狠狠瞪了瞪‘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