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网上‘普法’的律师,都会将这个方式进行延伸。。。。。。
什么冥币、高仿包、a表、翻新改装手机。。。。。
得压缩成本不是。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谷良径直走到了右侧一个柜台前。
原本有个还在买东西的顾客,下意识的往旁边退了退。
“你就是柳如月?”
“对。。。对的。。。几位领导是找我有事吗?”
柳如月不解的同时,有点小小的害怕。
就这场面,换谁不怵。
谷良面无表情道:“李诚,认识吗?”
“认识。。。。。”
柳如月点了点头。
“你跟他什么关系?”
“他。。。他是我男朋友,怎么了,是他出什么事了吗?”
谷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直接从兜里掏出了证件,朝着柳如月摊开。
“我们是纪检监察的,有些事想要找你了解一下。”
“还请配合工作,跟我们走一趟。”
话音刚落,一旁的同事拿出了一张纸,从柜台玻璃上推了过去。
“这是《询问通知书》,请签字确认。”
依据《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在通知。。。。。。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涉案人员、证人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同样需要出具拥有法定效力的正式文书。
这叫程序规定!
类似于治安机关的‘传唤证’。
除了对现场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由民警出示工作证件后,口头传唤之外,其余情况必须出具传唤证。
否则被传唤人有权拒绝配合。
柳如月瞪大了双眼,有些不可置信的用手指着自己的胸口道:“我。。。。。找我了解情况。”
“我没有犯过法啊!”
“领导,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谷良露出一个微笑。
“你要是真的犯了法,那今天来找你的,就不会是我们纪检部门,而是我身后这两个‘蜀黍’了。”
“至于是不是误会,等回去后说清楚了就行。”
“放心吧!!”
说完伸手将《询问通知书》再次往前推了推,示意对方签字。
柳如月有些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抬头朝着店内扫了一圈。
有两个同事凑在一起,正目光灼灼的看着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