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3oo米开外的一家大馄饨店。
两人点过餐后,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
“金律师,你刚才这样。。。。。。”
“没事的吗?”
段承业语气里带着些许的‘担忧’。
从治安所一出来他就想问了。
金胜一边摆弄餐具,一边笑着应道:“没事的。。。。。”
“别看我们争吵的好像很激烈,实际就是口头上辩两句,一点真实伤害都没,属于转头就就能忘记的存在。”
“再说了,如果一个蜀黍的心眼真这么小,只是被人指责两句就要‘干嘛’的,那他还真不配穿这身衣服。”
“而且魔都这么大,我们又不是一个系统的,他能奈我何!”
“段先生是不是在担心,由于我得罪了对方,他们会故意针对你?”
看着金胜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段承业不禁扯了扯嘴,抬手摸了下鼻子。
明显是小心思被戳破了。
能理解,典型的普通人思维。。。。。不能轻易得罪任何公家之人,哪怕自己再有理。
原因自不必多说。
权力外面虽然罩着一层笼子,但奈不住人家想要任性一把啊!
“放心吧!越是经历了这个事,他们就越不会那样做。”
“我刚才临走之前是不是说了关于‘取保候审’手续变更的事情,还特意留下一张名片。”
段承业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金胜抬起一根手指,表情严肃道:“这就是在告诉他们。。。。。。如今你这个案子的‘实际’管辖权在检察署。”
“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在没有正式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咱们是有权要求治安机关出具书面传唤手续?的。”
“今天你之所以愿意过去,那纯粹是为了能更好的配合查清事实,而不是被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另外,给出名片,更在提醒。。。。。。我是个敢于直面硬刚的专业人士。”
“案子由我全程盯着,你们最好给我老实点,别搞什么违法违规的小动作。”
“否则就别怪我飙了。”
听完这通解释,段承业恍然般的‘哦’了一声。
原本心里有些上提的石头,再次落了下去。
顺带着。。。。。脑海里也想到了金胜之前在电话里说过的那句话:【法律规定中,他是无法在蜀黍给自己做笔录的时候陪同着的。】
所以,他就用了‘敲山震虎’的方式,提前向对方做出了警告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