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文阳明,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
“康佑和、袁琴担任合议庭成员。”
“苏娟担任书记员、杜龙担任庭审助理。”
“下面进行身份核实,以及权利义务告知。”
“被告人程舟,你是否还用过其他名字?”
听到主审法官的询问,坐在第一位的光头开口回道:“没有。”
“起诉状副本有没有收到?”
“收到。”
“上面的户籍信息内容,是否与你的实际情况一致?”
“一致。。。。”
“本院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有没有收到?”
“收到。”
“什么时间收到的?”
“12月13号的下午。”
这个光头很明显被做过了庭前辅导,回答的很流畅。
第一个结束,主审法官继续往下。
“被告人傅良庆,你是否还用过其它名字?”
“。。。。。。。。”
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所有人的基础信息才被核实完。
这个主审法官问的相当细致。
其中有些人留过不少案底,也都一一进行了核实。
包括杜勇军这个老油条。
对于章凯风,金胜倒是特别注意了一下。
他也是个老油条。
17年那会儿就因为过失致人重伤,进去待过4年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上述人员进行回避。”
“27名被告人、以及相应辩护人,听清楚了没有?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
金胜也跟着一起,喊了句‘清楚、不需要’。
没办法,这是程序。
主审法官听完后接着继续说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还享有自我辩护、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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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听清楚没有?”
众人分别回了一句‘清楚’。
估计是由于公开审理、网络直播,法官弄的格外正式。
“好,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听到指令,夏舒立即站了起来。
根据《检察署公诉工作操作规程》第200条明确规定:在法官指令宣读起诉书时,公诉人应当起立?。
但在实务中,很多公诉人都会直接坐着读。
主要法官不开口,谁敢瞎逼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