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进步’的事情了。
金胜算了一下时间道:“5天后,星期天对吗?”
唐启平应道:“对。。。。。。”
“这不是有国庆7天长假嘛,所以星期天也得上班。”
“其实对邹敏来说,速度快是好事。”
金胜点头表示认同。
刑事案件虽然有规定处理期限,但比较‘大’的这种。。。。。在潜规则中,一般会被顺延。
这里有个小知识。
期限一般只对个人严格。
比如不服判决、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诉。。。。。。。
现实中,一个民事案子,能在一年内出判决,都算快的了。
复杂点,好几年都未必能完结。
特别是上诉这种。
在法律规定中,这些都是有明确时限的。
但有用吗?
如果你去度娘上一搜,它会告诉你,去投诉、去反映啊!
小朋友,那全是骗你的。
不光毛都没用,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
除非你的证据像钢铁一般,不怕锤子的敲打。
默默等待才是正途。
还有。。。。。你见过哪个律师敢这么干的。
哪怕客户一直催促,最多也就打个电话,联系一下承办法官,发出‘低态度’询问。
懂了吗?
接下来,金胜需要有所准备了。
检察署在‘审查逮捕’阶段召开听证会,律师还是没有阅卷权。
只能结合当事人讲述,在治安机关所了解的情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等到正式召开,就是考验自己,随机应变能力的时候了。
临走之前,金胜开口道:“唐队,有件事,我觉得需要跟您提一下。”
“上午我去见邹敏的时候,她说冯伟伦有一个女朋友。”
“好像叫悠悠。”
“她或许能知道一些事情。”
“不知道这一点,对你们有没有帮助。”
唐启平闻言精神一振。
立即感谢道:“有用,多谢金律师的告知。”
作为邹敏的辩护律师,金胜完全没有义务,向自己透露谈话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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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目的如何,怎么着都得口头上道个谢,表示表示。
否则传出去,别人会说唐启平不懂人情世故的。
金胜笑着回道:“唉。。。。我也是希望能尽快查清事实,还我当事人一个公道。”
“查案嘛,那是你们的专业。”
“对了,唐队您可以从冯伟伦手机上,先找找联系方式、聊天记录之类的。”
唐启平点头道:“嗯。。。。。我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