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规则是正确的,至少遵从它不会出事。
不过,“导购”
也太坚持了。
陈韶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一十三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在这个角落里僵持了十几分钟,如果再僵持下去,他的腿就要受不了了。
旁边“导购”
依旧喋喋不休:“如果这些您都不喜欢,还可以给您介绍一下我们超市的特色酒水服务,无论是低度数的果酒起泡酒,还是高度数的白酒,我们这里都有……”
听到“酒”
的那一刻,陈韶心头不知为何涌起一丝厌恶来,他近乎本能地狠狠皱起眉头,又在理智的压制下迅速平复。
然而“导购”
已经注意到了他一瞬间的神色变化,他说酒说得更起劲儿了。
【超市内售卖酒水,如有需要,请向收银员咨询。】
【请您不要在超市内购买酒水,如果您在超市里看到有人购买,请立刻通知巡逻员,我们会以最快速度处理。】
但是现在向他推销酒水的是不存在的导购。
如果求助了,就算是“注意”
到了导购;如果不求助,又或许会被【酒】污染。
这是个死胡同。
陈韶低头摆弄着一瓶橘子饮料,狠狠闭了闭眼。
不行,重新思考,这次不从事件分析,只看实体。
“导购”
“酒水”
“超市”
“巡逻员”
。
其中巡逻员隶属于超市,肯定要遵守超市的规则,可以视为一体的。
有关【酒】的超市规则存在矛盾,一方面说要向巡逻员举报,一方面可以询问收银员购买。从【家】和【幸福小区】的规则来看,【酒】和小区、小区居民明显处于不同立场,自己刚刚本能的厌恶也说明了【家】与【酒】的敌对关系,只要【超市】还属于【小区】,【酒】就绝不会是正常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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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这件事可以直接排除了。
但是举报是可行的吗?陈韶持保留态度。
至于“导购”
,超市规则明确说明“导购”
不属于超市工作人员,它要么是真的“不存在”
——现在来看明显不是,要么就是和药品销售员一样的“编外人员”
。它售卖的那些特殊商品,或许也的确不属于超市,就像【酒】【邪典衣】一样。
或许,无视导购这条规则的目的是避免顾客购买酒水,或者避免顾客要为自己买不起的东西付出代价。
想到了这些,陈韶也没急着搭话。导购可以接触这件事不过是他的一个猜测,没有真凭实据,他自己也拿不准,还是先等等看,如果时间长了它就自己走了,那陈韶也不必冒着触犯规则的危险去接触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