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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幸福超市12 特殊商品导购阴招(第2页)

第三条规则是正确的,至少遵从它不会出事。

不过,“导购”

也太坚持了。

陈韶看了一眼手表,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一十三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在这个角落里僵持了十几分钟,如果再僵持下去,他的腿就要受不了了。

旁边“导购”

依旧喋喋不休:“如果这些您都不喜欢,还可以给您介绍一下我们超市的特色酒水服务,无论是低度数的果酒起泡酒,还是高度数的白酒,我们这里都有……”

听到“酒”

的那一刻,陈韶心头不知为何涌起一丝厌恶来,他近乎本能地狠狠皱起眉头,又在理智的压制下迅速平复。

然而“导购”

已经注意到了他一瞬间的神色变化,他说酒说得更起劲儿了。

【超市内售卖酒水,如有需要,请向收银员咨询。】

【请您不要在超市内购买酒水,如果您在超市里看到有人购买,请立刻通知巡逻员,我们会以最快速度处理。】

但是现在向他推销酒水的是不存在的导购。

如果求助了,就算是“注意”

到了导购;如果不求助,又或许会被【酒】污染。

这是个死胡同。

陈韶低头摆弄着一瓶橘子饮料,狠狠闭了闭眼。

不行,重新思考,这次不从事件分析,只看实体。

“导购”

“酒水”

“超市”

“巡逻员”

其中巡逻员隶属于超市,肯定要遵守超市的规则,可以视为一体的。

有关【酒】的超市规则存在矛盾,一方面说要向巡逻员举报,一方面可以询问收银员购买。从【家】和【幸福小区】的规则来看,【酒】和小区、小区居民明显处于不同立场,自己刚刚本能的厌恶也说明了【家】与【酒】的敌对关系,只要【超市】还属于【小区】,【酒】就绝不会是正常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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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这件事可以直接排除了。

但是举报是可行的吗?陈韶持保留态度。

至于“导购”

,超市规则明确说明“导购”

不属于超市工作人员,它要么是真的“不存在”

——现在来看明显不是,要么就是和药品销售员一样的“编外人员”

。它售卖的那些特殊商品,或许也的确不属于超市,就像【酒】【邪典衣】一样。

或许,无视导购这条规则的目的是避免顾客购买酒水,或者避免顾客要为自己买不起的东西付出代价。

想到了这些,陈韶也没急着搭话。导购可以接触这件事不过是他的一个猜测,没有真凭实据,他自己也拿不准,还是先等等看,如果时间长了它就自己走了,那陈韶也不必冒着触犯规则的危险去接触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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