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姚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刘笔的神色。
“我还能吃薯片吗?”
她睁着大眼睛问道。
刘笔敲了敲桌子。
这家伙,察言观色很有一套啊。
称之为鸡贼都不为过。
不过她提的建议倒是很不错。
代表缓冲区的菜,确实应该让缓冲区的老乡们决定。
如果只是拿出薯片来与之对敌,确实也太过单薄……
能走到十强,李明乐背后的资源只多不少。
做出来的甜食,肯定也会有些惊人之处。
敢做甜点,说不定一直没有出现的奶制品也会出现在餐桌上……
“没事,继续吃吧。”
刘笔说道。
“好!”
苏姚高兴地拿起薯片,然后蘸了蘸苹果糖浆。
想来也是,用以前的常识想一想,海蜇头和薯片放在一起,不是说不好吃,就是不搭调。
罢了。
先把眼前的东西吃了,或许就能找到其他思路。
先吃完夜宵,明天再把其他的一并端出,请缓冲区的工地老哥们一起评判吧。
刘笔开始大快朵颐。
一盘子薯片很快见底。
“嗯……一般。”
刘笔打了个嗝。
他一边搜集着嘴里的余味,一边开始往弹脆这个方面动脑子。
要知道,弹脆的食材,荒野饭店是最不缺的。
冰箱里还有冷冻的椒香猪肠和猪肚。
冰柜下层还有白额高脚鸟的各种内脏。
说起来,那大鸟有个异常肥大的砂囊,让刘笔印象深刻。
砂囊是喜好食用谷物的鸟类最达的一个部分,甚至其中的消化液还有帮助鸟类分解食物毒性的功效。
如果用鸡来类比……
那就是,白额高脚鸟有一个很大的“鸡”
胗。
大概是死区的环境特化而成。
猪肚……
“鸡”
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