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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乘龙快婿(第1页)

元鼎二年八月初三,甘季带来了第一批张骞使团的烈属,共一百零五人;五天后,张骞的小儿子张贲率领了第二批使团烈属到达疏勒共七十余人;又过了六天,甘赤亲率距离最远的一批使团烈属到达疏勒,也有八十余人。

根据甘赤的介绍:这些使团烈属是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时没能回来、张骞又没能照顾到的所有使团殉职同僚的后代,共计七十多户、两百六十多人。这些人一大半是烈属三代,大都读过书,也有一些精通西域贸易、语言翻译等技能的二代和极少量的一代家眷。张骞回去就给各位殉职同僚的烈属去了信,各位家属出于对他老人家的信任都愿意举家搬过来——外交官的后代对西域生活总是充满向往的。他们各地渡口上船,溯流向西经秦水在张绵驿会合,然后分了三批开拔过来。

这时我们正好刚在“北河坂”

的东北角建成了一块可容纳五百人居住的永久屋舍。为了显示对这些人的重视,我把使团烈属都安排进了这些屋舍,与他们做邻居的是干妈义姁手下的医者及蒯韬、阳成注、萧仰。

在甘赤等人的介绍下,烈属们知道了我将刚建好的永久屋舍优先安排给了他们后都很感动,很多人都主动让甘赤带话给我:希望我尽快给他们安排工作。

我先安排了有贸易、翻译技能者在李壬的指导下熟悉我们的现有业务,然后安排了几十位自告奋勇的年轻读书人分担现有主簿的工作。比较可惜的是,在简单摸底之后没有现这些人里有擅长算学、可以培养当计吏的。

我特地嘱咐阳成注和萧仰要和这些新邻居多交流,一方面是让他们尽快融入营地;另一方面是让他们在其中掘适合做算学工作和教书先生的。我还告诉萧仰:等八月底秋粮收割之后就要请筹备营地的学堂,让营地五到十四岁的孩子都能读书识字。

甘季一到营地就正式拜见了我和赵雪嫣,提出求娶李珍珍。相比杨玉,他带的聘礼很简单,最珍贵的是一张产自终南山的虎皮,是他这次随张骞使团回长安后打猎所得,加上鞣制成本大约价值五千钱。

我当然知道自从他爷爷甘父开始,他们家就是农奴家庭,能将虎皮拿来做聘礼已经是最大诚意,在这方面我也不会挑理。

虽然我不中意甘季的颜值,但是事已至此我也不可能赖掉和张骞订下的婚约,只是让赵雪嫣自己再判断一下这个女婿。

只经过短短三天相处,赵雪嫣就向我表达了对这个准女婿的欣赏。她告诉我:以她直观感觉,这个准女婿的弓马骑射比她前夫李大力更强(照顾我自尊心没拿我做比较),特别是身法灵活、无比熟悉马匹的习性,善于一人同时驾驭几十匹马,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赵雪嫣的判断很快被李己证实,李己告诉我:甘季的驭马天赋远在他之上,他能从上百匹马中轻松判断头马,并以最快的时间驯服头马,从而能轻松驾驭马群。

李己之后,马骏也表达了对甘季的欣赏。他告诉我:单论熟悉马匹习性和驾驭、操控马匹,扶风马氏的所有人、包括他都难望甘季的项背。而且甘季很谦虚,他会问使团烈属借钱请马骏喝酒,只为马骏收他为徒教授他专业的马匹饲养技能。

除了欣赏甘季的驭马天赋,李己也表扬了甘季的箭术。李己告诉我:甘季虽然才十七岁但膂力惊人,连续控弦的能力极强。

李己曾和他比试过一个难度很高的骑射项目:让士卒在百步之外一次性释放十三只野兔,然后两位比试者驭马控弦分别击杀。

李己和甘季比试了三轮,第一轮甘季七比六胜、第二轮甘季八比五胜、第三轮六比六后甘季与李己的第七箭几乎同时命中了最后一只野兔,算是打了个平局。不过李己告诉我:甘季其实是为照顾他的面子留手了,因为甘季射完第六只野兔时李己只射了四只,甘季故意等了一会儿才和李己一起射的第七只。

被李己描述的甘季的骑射手段吸引,我和李庚在张贲来的前一天相约去看了甘季的骑射手段。

李庚也和甘季比试了一下,这次比的是骑马过程中连控十二弦射十二张箭靶的红心。这一次,李庚射中十一张靶、脱了一张靶,而甘季是十二靶全中红心,度比李庚还快。

李庚之后,王堡堡和支小勇等善于骑射者又分别和甘季比赛,结果射术全部比甘季略逊一筹。

在射箭比试结束之后,为了向我这个准岳父展示能耐,甘季提出了展示他的独门绝学:躲箭。

躲箭其实也是军事技能的一部分,不过非常高端,并不是新兵训练的项目,甚至也不是职业军人的必修课。

按照李己的观点:躲箭是需要绝对天赋的,而且比练射箭需要的天赋更高得多,不仅需要对箭的飞行轨迹有群判断力,更要在极短时间内在身法上完成高难度的躲避动作。这些动作都不可能是临场做出的,而是已经形成条件反射的肌肉记忆。这些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完成的,比如天赋还是很高的李敢就显然没完成。

在甘季自愿的前提下,我们精选了二十四位善于骑射的神射手,由李家军老兵、义从胡猎人和休屠匈奴猎人组成,二十四人一起在百步外对着甘季放箭(不留手那种,不过箭头没有铁,改用涂雌黄的木箭头代替)。二十四人分别射了十箭,结果是穿着重甲的甘季躲闪自如,只被王堡堡箭头的雌黄擦了一下小腿的皮甲——如果是实战也不会受伤的那种。

在亲见了甘季的能耐后,李己告诉我:他确定甘季弓马技能过了老兵营阵中的所有人,在李己见识过的人中仅在大爷李广之下,甚至过了“强弩将军”

李沮。

经过这场亲见的比试,我对甘季开始刮目相看。我觉得李珍珍真的还是特别聪明的孩子,和她娘一样眼光独到,会挑老公。

很快,甘季也得到了干妈义姁的认可,认可的理由是甘季情商高。

李珍珍自安顿下来后一直跟着干妈义姁在学女医。甘季到疏勒后立即非常恭敬的向干奶奶问了安,除了到校场找李己切磋,甘季每天最多的时间都是泡在医馆,一切搬搬抬抬的工作他都会主动承担,做了个“眼睛里有活儿”

的准姑爷,获得了军医、军医助理们的一致好评。

如果甘季只是武艺好、情商高,那他也算不上什么乘龙快婿,充其量只是凭借能力强、性格好加一点点贵人扶持混进白富美家的倒插门姑爷。不过根据日后多年的相处,我真的觉得甘季是我的女婿中数一数二的存在——无论是能力还是与我的感情。

如果要我形容甘季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会说:甘季是一个“恰到好处”

的人。甘父是匈奴人,他儿子、孙子也都是。我对基层匈奴人的刻板印象是以二杆子为主,就如李胖虎曾经说的“干架很拼命,做人很迷糊”

,但是甘季他不是。他是一个高配版的年轻时候的我——不僭越,但是心里不糊涂,而且更难得的是像他爷爷一样的忠诚且不愚昧。

甘季在张骞之前看出了我面皮贴的异常,但是他并没有一味愚忠去向张骞揭露我,而是在认真判断之后让珍珍带话提醒我,使我和张骞一路保持默契,最后成就了我们的合作关系,也让他娶到了漂亮的老婆。而在做了我女婿后,他干的类似这样恰到好处的事情还有很多。他忠诚而不僭越,聪明而不自负,洞悉世事但不多嘴多舌显摆自己。

所有领袖都希望别人忠于自己,而我更希望忠于我的人是对我认同而不是愚忠。甘父对张骞就不是愚忠,因为张骞骨子里善良正直而且他们经历了生死患难,甘父才会以死相护。甘季也是一个忠诚但不愚忠的人,他比二杆子聪明,懂分好坏和看清台面下的东西,开始他愿意归附我是因为对珍珍的爱慕,而之后他能为我一生效忠更重要的是出于对我理念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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