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菜,没加一丁点色素,纯白如新雪,盛在浅浅的湖绿盘子里,干净得晃眼。
香味一股接一股往外钻,勾得人喉咙紧,肚子咕咕直叫。
好吃的东西,讲究的就是三样:色要养眼,香要勾魂,味要砸心。
匡睿连盘子都挑得认真——哪怕别人觉得这就是街边小摊,连招牌都没刷亮;
哪怕还有像郑薇那样,鼻子朝天,嫌这儿脏、嫌这儿土、嫌这儿不配她高贵身份。
匡睿根本不在乎。
他只想把菜做好,让每一个愿意来的客人,吃得踏实,吃得开心。
“这么漂亮的菜,我真舍不得动筷子啊!”
孙雍苦笑着摇头。
可刚才小摊小伙儿特意叮嘱过:“趁热吃!凉了鸡茸就板结,鲜味立马跑一半!”
他犹豫两秒,一咬牙,夹起一大筷送进嘴里。
刚入口,是清甜又弹牙的嫩,嚼两下,奇了——肉茸竟在舌尖慢慢化开,软糯滑顺,像含了一小团温热的云朵。
孙雍当场愣住。
他当老总十几年,山珍海味吃了八百回,从来没见过这种“嚼着有劲、化着无声”
的神操作!
嘴巴还没反应过来,鲜味已经满嘴炸开。
等那股子香气回甘消散,他才长长呼出一口气:
“这菜……绝了!”
“我这辈子真没吃过这么邪乎的!为啥又弹又化?”
“鸡茸打得细过面粉,可咬下去居然‘顶嘴’,再一抿,又没影儿了!”
他越吃越上头,嘴上停不下来,心里也停不下来。
开头还边吃边夸,后来干脆闭了嘴,专心对付盘子——一口接一口,吃得额头冒汗,嘴角带笑。
等盘子见底,他摸着肚皮直咂嘴:“咋这么快就光了?”
“下回啥时候轮到我?真想天天来!”
“这味道,刻进骨头缝里了,忘都忘不掉!”
他满足得直点头,话音未落,旁边人早盯住了他表情——
眉头舒展、眼睛放光、嘴角一直往上扬,活脱脱一只偷吃到蜂蜜的熊。
“光闻味就知道不一般!人家可是身价上千万的老板,吃得差点把筷子吞下去!”
“大佬啥珍馐没尝过?可匡老板一道菜,把他吃得像小孩儿一样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