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针对同一被害人,基于同一犯罪故意,金额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这一百零八页聊天记录,这十几笔转账,加起来早就超过了“数额巨大”
的门槛!
柳吴梅合上证据册,目光凌厉地扫向被告席。
“原告,是否还有证据需要提交?”
姜瑜蓉摇了摇头,声音平静:“没有了。”
柳吴梅微微颔首,视线转向那三个坐立难安的被告。
按照流程,她必须询问。
“被告方,针对原告补充提交的电子证据,你们是否有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或者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
被告席上一片死寂。
姜大勇张着嘴,一脸茫然。
刘翠芬眼珠子乱转,却憋不出半个字。
姜建云则是低着头,死死盯着脚尖,像是个做错事被老师罚站的小学生。
证据?
他们哪来的证据?
他们这辈子最擅长的“武器”
,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是撒泼打滚,是倚老卖老。
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要嗓门够大,只要脸皮够厚,只要把“孝道”
的大旗一扯,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哪怕是进了派出所,只要往地上一躺,警察也得乖乖放人。
你要问证据,那就是狗屁!
柳吴梅看着这三个哑口无言的人,心中冷笑。
其实,如果今天这三人哪怕花点钱,请个稍微专业点的刑辩律师。
这案子,姜瑜蓉想赢,难如登天。
那个律师完全可以抓住“证据链瑕疵”
这一点,把原告打得体无完肤。
首先,虐待罪。
原告虽然有出警记录,但确实缺乏最关键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鉴定报告”
。
为什么没有?
因为穷,因为被控制。
姜瑜蓉当年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钱去大医院做几百上千块的伤情鉴定?
哪有自由跑去鉴定中心?
但这在法律上,就是致命的硬伤。
你说殴打了,打了吗?打到什么程度?
辩护律师只要咬死一点:没有法医鉴定,如何证明伤情的严重程度?那些血迹、伤疤,是不是原告自己不小心磕碰的?
至于那些报警记录里的“皮带抽打”
。
律师完全可以辩解为:“这是农村传统的教育方式,虽然手段粗暴,但初衷是为了管教孩子,主观上没有虐待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