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国……
毛熊国……
一个有钱,一个有兵。
两边都有“灭世天雷”
。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能用来同归于尽。
这俩神仙打架,四十年后,居然有一个快要完蛋了?
到底是谁?
“那还用问?!”
第一个拍板的,是朱元璋。
他想都没想,唾沫横飞。
“肯定是那个金鹰国要完蛋!”
老朱的声音斩钉截铁,带着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绝对自信。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
“他金鹰国再有钱,钱能换来兵吗?军事力量只有人家毛熊国的一半,拿什么跟人斗?”
“咱就不信了,那毛熊国能眼睁睁看着他作妖?”
“这就跟咱大明和草原一样,咱要是没有几十万能征善战的将士,那个‘经济战争’,就是个屁!人家直接就冲过来抢了,还跟你做什么买卖?”
朱元璋的逻辑,简单,粗暴,却无比现实。
钱?
钱算个什么东西!
大宋有钱吧?富得流油,岁币送了一车又一车,最后呢?还不是被人家按在地上摩擦!
拳头,才是硬道理!
“爹说得对!”
朱棣梗着脖子,大声附和,
“真打起来,钱能当饭吃?还是能当刀使?毛熊国直接大军压境,他金鹰国除了用那个‘灭世天雷’同归于尽,还有别的招吗?”
常遇春、朱樉、朱棡等人,也是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在他们看来,军队,就是一切的根基。
军事力量差了人家一半,这还用猜?
然而,马皇后却秀眉微蹙,她看了一眼朱标,轻声说道:“我倒觉得,未必。”
朱标也点了点头,接话道:“父皇,四弟,你们忽略了先生刚才说的一个前提。”
“‘灭世天雷’。”
“既然双方都有这种能同归于尽的武器,那就意味着,他们谁也不敢真的动手。战争,打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