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更大的舞台、顶级的合作……这些对她这样的创作者而言,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
沈易本人所具有的实力也毋庸置疑,他将她推向世界的话并非虚言。
而且,能够成为一家音乐制作公司的总监,也比她现在单纯的歌手身份更具有吸引力。
沈易不给小林社长太多思考的时间,紧接着抛出第二个目标:
“第二,是关于中岛小姐过往作品的版权。我个人非常喜欢她的那首《口红》。
我希望能够买断《口红》的全部版权,包括改编权,用于重新编曲、填词,制作一版全新的华语歌曲《受伤的女人》。”
这次,连中岛美雪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口红》是她79年的作品,虽然口碑不错,但并非最热门的那几首。
她没想到沈易会专门点名这首歌,还要改编成话语歌曲。
小林社长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接口:
“沈先生,美雪的作品版权都在事务所名下。《口红》这首歌确实很棒!不过,买断版权……这个价格……”
沈易微微一笑,那笑容里带着商人的精明和上位者的不容置疑:
“价格不是问题。小林社长可以开个价。这首歌对于我个人的音乐企划很重要。”
他特意强调了“个人”
二字,暗示这并非纯粹的商业行为,也可能带着某种情怀或特殊意义,让对方不要狮子大开口。
小林社长内心挣扎。沈易的第一个要求,几乎是要动摇他事务所的根基!
第二个要求,虽然相对容易,但看沈易的架势,如果拒绝第二个,第一个要求恐怕更没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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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沈易的能量……他最近隐约听到了太多关于神秘“地下阎罗”
的传闻,连那些不可一世的黑道大佬都栽了……他一个小小的艺能事务所社长,怎么敢硬扛?
“沈先生,”
小林社长努力维持着镇定,“美雪是我们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她对事务所的感情很深。
关于转会的事情,我们需要从长计议……至于《口红》的版权,我们可以谈。只是,买断的话……”
“看来小林社长对事务所的未来发展有自己的坚持。”
沈易身体向后靠向沙发背,姿态带着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这很好。有坚持的企业才有灵魂。”
他话锋一转,目光锐利地看着小林社长:
“既然如此,那我换一个提议如何?由‘易辉控股’全资收购你们的事务所,包括其旗下所有艺人、作品版权、以及员工。
小林社长可以继续担任社长,负责日常运营,但纳入易辉的整体体系内。
这样,中岛小姐自然就成为了易辉的一员,她的才华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而《口红》的版权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你觉得这个方案怎么样?”
图穷匕见!
沈易终于亮出了他的底牌——要么你放人、卖歌;要么,我连你整个事务所一起买下!
小林社长彻底呆住了。
他万万没想到,沈易的胃口竟然这么大!这哪里是谈判,这简直是攻城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