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应该是受伤了。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打开车门坐进驾驶位,
一把乌光闪闪的匕首立马抵到他面前,
他假装被吓了一跳,双手举起,露出慌张,
“别杀我,要钱要色我都可以给你。”
这个时候他看清楚了对方,
等下?
女扮男装?
而且是真踏马丑,
一顶鸭舌帽下是乱蓬蓬头发,
脸上都是痘,青春痘都没那么多青春,
而且脸色还白,死了十天都没那么白的,
这踏马大半夜的吓都吓死。
身上穿着一件黑色T恤和宽松牛仔裤,
看起来跟窃格瓦拉有的一拼了,
不,
老窃还微微顺眼一点,
如果不是系统显示,
看到这么丑的家伙,他估计第一反应会把对方踢飞。
不过,
对方还是留下了破绽,
放在他面前的那只手简直漂亮得不像话,葱般玉指,粉嫩晶莹,完美无瑕,连指尖都好看到爆,
这么好看的手,
怎么能去握刀子呢?
要握,
肯定是握。。。
等下,
他瞳孔突然放大,
因为看到对方肩膀处已经被染红,
前面衣服没破,
看来只能是身后中了枪伤,
另外一处是大腿处。
纪嫣然冰冷地说道:
“开车。”
“去,去哪?”
“你别管,先开车,马上。”
“好好好,我这就开,但是你能不能把刀先放下,怪吓人的。”
她看到那两个人又折返回来了,
把刀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