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冯书记。”
姜鹏不动声色的瞥了眼身边的殷方川,然后笑着跟冯红兵说:“我听说你们村里还出了一个大官?”
“你是说朱国华吧?在省工商是一把手。”
“对,对,应该就是他了。村里有个这么大的官,那你们村里人不都跟着沾光了?”
律师这个职业,官司打的专业不专业先不说,但是在套话这方面绝对是相当的专业。
尤其是姜鹏这种资深无良律师,在套话的造诣上估计距离登峰造极也没有多远了···
没想到冯红兵却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边热情地招呼两个人吃菜,一边无奈地叹了口气。
“现在的社会形势变了,人心也变了,是个自己吃饱亲戚都不认的年代···要是放到从前,别说他去了省里,就算是去了县里,我们村子也早就鸟枪换炮了···”
姜鹏和殷方川相视一眼,仅从冯红兵的这两句话里就能听得出来,朱国华鲤鱼跳龙门之后并没有造福生他养他的地方。
“咋的,这么大的领导随便动动嘴皮子下面的市和县里还不得上赶着巴结他?”
冯红兵接过姜鹏递过来的烟,两杯酒下肚,他也逐渐放开了。
白酒这个东西,在很多场合都可以作为一种武器使用。
尤其跟还不算太过熟悉的男人,基本上一杯可以是朋友,两杯可以往称兄道弟上靠一靠,三杯之后,那基本上就离勾肩搭背不远了。
所以,姜鹏和殷方川分工明确,他负责套话。
在口才上略逊一筹的殷方川充分挥自己的特长,拉着冯红兵很快就把节奏推进到了第三杯酒。
在部队磨练了三年,他非常有把握在酒量能把冯红兵给喝到桌子底下去···
“不是我抱怨,小时候我跟朱国华还一起光着屁股在河里摸鱼洗澡。那时候他家里穷,没少在我家里蹭吃蹭喝···”
纵使干了一辈子村书记的冯红兵也是算“酒精”
考验的老同志了,但是架不住殷方川酒量比他要大的多,所以三杯酒之后,他的舌头就开始有点飘了。
姜鹏虽然不动声色,但是绝对不会放过殷方川给他创造出来的这么好的机会。
乘胜追击趁热打铁才是王道。
“冯书记···”
话刚开口,没想到却被冯红兵霸气地挥手打断了。
“这是咱自己家,别这么见外。我比你们俩虚长几岁,不嫌弃的话,叫我声老哥就行。”
“老哥!”
姜鹏绝对是“趁他病要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