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吃着,门口进来三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他们穿着时髦的喇叭裤,戴着蛤蟆镜,头发烫得卷曲,一看就是街上的混混。为首的个子很高,脖子上还挂着条金链子——在1984年,这绝对是稀罕物。
三人径直走到王谦他们旁边的桌子坐下,大声吆喝服务员点菜。高个子突然注意到了杜小荷,眼睛一亮,吹了声口哨:"
哟,这小妞挺俊啊!"
杜小荷立刻低下头,往王谦身边靠了靠。王谦皱了皱眉,但没说什么——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妹子,哪来的啊?"
高个子不依不饶,"
跟哥几个喝一杯?"
王谦放下筷子,直视对方:"
同志,请自重。"
"
哟呵!"
高个子夸张地笑了起来,"
乡巴佬还挺横?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饭店里顿时安静下来,其他食客都低头吃饭,没人敢插话。服务员躲在柜台后,假装没看见。
"
走吧,"
王谦拉起杜小荷,"
不吃了。"
他们刚起身,高个子就拦住了去路:"
别急着走啊,让妹子陪哥几个喝一杯。。。"
说着伸手就要摸杜小荷的脸。
王谦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手腕。高个子吃痛,脸色一变:"
妈的,找死是吧?"
另外两个混混立刻围了上来。王谦把杜小荷护在身后,眼睛紧盯着对方的动作。他在山里打猎多年,反应和力量都比常人强得多。
高个子突然挥拳打来,王谦侧身一闪,顺势一拉,对方直接摔了个狗吃屎。另外两人见状,一个抄起凳子,一个掏出把小刀。
"
谦哥小心!"
杜小荷惊叫一声。
王谦不退反进,抄起桌上的醋瓶子砸在持刀混混的手腕上,小刀"
当啷"
一声落地。另一个举着凳子的混混刚要动手,突然被人从背后踹了一脚,直接趴地上了。
"
干什么呢!"
一声暴喝响起。门口站着两个穿蓝色制服的警察,腰间别着五四式手枪。
三个混混顿时蔫了。高个子爬起来,恶狠狠地瞪了王谦一眼:"
小子,你给我等着!"
"
还嘴硬!"
年长些的警察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又是你,张老三!跟我去派出所走一趟!"
原来这伙人是派出所的常客了。警察简单问了王谦几句,得知他们是来度蜜月的,态度立刻和蔼起来:"
没事了,你们继续吃饭。这几个小流氓我们会处理的。"
风波平息,饭店又恢复了热闹。服务员主动给他们换了新菜,还免了单,说是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