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了。
萧烈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夜风吹进来,带着初秋的凉意。
他想起三十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他还是个边关小卒,二十出头,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听令、杀敌、活下来。
那年冬天,虞国南下,三万大军围了云中城。城里只有三千守军,撑了三天,死了大半。
他是那五百个被选出来夜袭蛮营的死士之一。
出前,将军对他们说:“你们今晚去,可能回不来。但你们不去,城里的人就都得死。”
他没说话。
他只是跟着其他人,趁着夜色,摸进了蛮族的大营。
那一夜,他杀了十三个人。
刀砍钝了,就用拳头;拳头打不动了,就用牙。
天亮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站在尸体堆里,浑身是血,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从那以后,他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命是自己的,得自己挣。
第二,权力,是这世上最硬的东西。
后来他一路往上爬,从小卒到校尉,从校尉到将军,从将军到大将军。
他见过太多人死。
有敌人,有同袍,有好人,有坏人。
有一个人,他永远忘不了。
那是他的同袍,姓周,比他大五岁,救过他的命。后来得罪了朝中权贵,被判斩。
他去看过他。
周同袍隔着牢门,看着他,笑着说:“萧烈,你不一样。你会爬得很高。”
他说不出话。
周同袍说:“别哭。替我活。”
第二天,周同袍死了。
他站在刑场外面,看着那颗人头落地,从头到尾,没有动。
从那天起,他誓,这辈子,再不让任何人替自己死。
也再不让任何人,能让自己死。
三十年了。
他做到了。
现在他是启国的权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他要的,不止这些。
他要整个天下。
萧烈关上窗户,走回案前。
拿起笔,开始写密令。
第一道,给胡广。
“继续追。两路都别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