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举过两个例子。
初涉社会赌局时,他在外租了一间房用作牌场。
第一件事,就是去附近小店买回所有扑克。
一一做好标记再悄悄送回,付点小钱打点老板,一切便安排妥当。
随后邀人来赌,不管由谁出门买牌,带回的必是那副“明牌”
。
当他在牌桌上神采飞扬、大谈乘胜追击之时,对手还在琢磨他那套理论。
却不知自己手中的牌,于他早已一目了然。
他总赢,自然也引人怀疑。
只是从未被抓住证据,反倒几次揪出别人手脚。
随着赌瘾日增,马汉庆不再满足于小局,开始涉足外设赌场。
一次参与掷骰赌局,比点数大小,他手气极差,转眼输掉七千多元。
他顿生警觉,断定骰子有诈。
观察片刻,他直接对设局者说:“输钱我认,但有个请求——这骰子我买下来,留个纪念。”
对方闻言一怔,知是遇上懂行的,便将他拉到一旁,问他输了多少。
马汉庆答:“七千。”
对方即说:“你在外头等等,散局后你输的钱全数退还。”
最终,那人不仅退回七千,还多给了一千当作“封口红钱”
。
后来有记者问他:“若那人真把骰子卖你,你待如何?”
马汉庆答:“当场砸开。”
记者追问:“砸开之后呢?”
他说:“若真有鬼,必出人命。赌徒皆已输红眼,场面瞬间即乱。”
赌场之中,若被当众揭穿,轻则难脱身,重则断前程。
因而那人的处理,实为上策。
此事也敲响了马汉庆心中的警钟:若有一天自己出千败露,又该如何自保?思来想去,他认为必须弄一把枪防身。
与此同时,他意识到:别人也需要枪。
那么搞枪不仅可护自身,还能转手牟利,兼做贩枪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