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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神通广大的姜市长(第1页)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只要有人想让大家知道那个“不指名的人”

是谁,很快就能知道。

一些小报记者对那个二十六岁的镇党委书记尤为感兴趣。

这在当时的新闻界中,也能算是一个能抓人眼球的新闻了。

于是,来自东西南北的记者,汇聚到贝尔市、霍勒津县、新河镇,以及姜勇曾经上过的大专院校,秘密暗访。

紧接着,一篇又一篇关于“二十六岁镇党委书记”

的文章,发布在互联网上。

记者们都知道不能指名道姓。

但评论区已经把姜勇的过往,扒了个底朝天。

还有人爆料,姜勇在上学期间,曾经伙同几名同学强奸了一名女同学。

最后此事不了了之。

还有人控诉,姜勇仗着父亲是市长,伙同市区里的流氓团伙,强行控制货运市场的买卖。

只要在里面做买卖的人,都必须向他们交保护费。

有一个卖煤的老板,生意干的红红火火。

手下也养了一些小弟看场子。

结果被姜勇他们一把火把煤场给烧了。

老板侥幸没死,四处去告。

被他们打断了腿,现在还在家躺着呢……

姜向明很快就看到了这些新闻。

瞬间暴怒。

他立刻动用手中的权力以及各方关系,在互联网上进行封禁那些文章。

幸好那时的互联网还不发达,影响力远没有十年、二十年后那么大。

很快便查到了文章的源头。

是黑省省会市报社一名叫高丘的编辑发表的。

于是绕过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孙福洲,指示一名副局长,到黑省抓夏蓝天那名同学。

那名在黑省省会市报社负责法律版块编辑的同学,哪里能想到姜向明会这么大胆。

在中午下班的时候被强行抓进车里,带回了贝尔市,进行突审。

一是审问他受谁指使的。

二是再发一篇文章,解释清楚,那个“不指名的例子是杜撰的”

高丘就是学法律的,地方公安局用这种违法的手段对他,肯定是不服的。

并且还有律师证。

市公安局在搜身的时候看到了。

所以,不敢对他用刑。

谁能想到,一名编辑还有这层身份。

抓他的那些人感觉抓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想着放了吧,姜市长还不同意。

不放吧,他们这些办事的,以后指不定谁倒霉,被领导拎出去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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