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岁由皇帝亲率或遣重臣主祭,仪式与社稷同。
战时,大军出征前于此誓师,凯旋后于此“献俘告庙”
,以成功烈。
凡战殁、伤重不治、不屈殉国者,经兵部核验,皆可入祀。
其姓名、籍贯、事迹,镌刻于祠内汉白玉“英名壁”
之上,永世流芳。
二、恩恤遗族,优抚子孙
其一,阵亡将士一次性给遗族抚恤银五十两,并根据其原饷,放三年全饷作为赡家之资。
其二,伤重不治者:抚恤同阵亡例。
其三,失踪者:家属可领半饷,为期五年,五年后未归,按阵亡论,补全抚恤。
其四,遗族优免与恩荫:免其家十年徭役,田赋减半。
子嗣可优先入选“皇家军事学院”
或地方官学,享受廪膳。
每户赐“忠烈之门”
铁券,悬挂门楣,地方官须岁时存问,以示尊崇。
三、厚待伤勋,保障余生。
其一,伤残评定与俸给:
将伤残分为三等:
一等伤:失去作战能力或重度残疾者,终身领取原饷全俸,由国家供养。
二等伤:部分残疾,可从事轻役者,终身领取原饷半俸。
三等伤:轻伤愈后仍可服役者,一次性赏银十至二十两,并优先转任地方巡检、教习等职。
其二,荣养与医疗:
于京郊设立“荣军院”
,收容无家可归或需长期照料的一等伤残将士,由太医院选派医官定期诊治。
赐伤残将士“忠勇佩”
,凭此可在官营药局以半价购药,见地方官可免跪拜。
四、严刑峻法,以杜侵吞。
此恩恤银两,由内帑承担,设立专项账户,经由新成立的税务司渠道直接下至遗族或本人手中,严防克扣。
凡有贪墨、拖延、克扣烈士抚恤银两者,一经查实,无论官职大小,立斩不赦,家产抄没,其家族永世不得为官。
布告臣民,咸使闻知。”
丹陛之下,一片寂静。
旋即,以安国公孙止戈为的武勋们,尽管极力克制,但眼眶均已泛红,纷纷出列,以最庄重的军礼顿。
“陛下……陛下如此厚待我辈行伍之人,臣等……唯有肝脑涂地,以报君恩!”
他们相信,这诏书一经下达,将士们无论遇到何种对手,都将所向披靡,遇神杀神,佛挡杀佛!
而文官队列中,虽有人为这庞大的开支暗自蹙眉,但想到这是陛下自己出钱,又在如此森严的法令面前,无人敢率先触此霉头,只是这心里酸溜溜的,是怎么回事?
礼部侍郎松了一口气,因为没看到顺子公公再捧出圣旨,心说:总算是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