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福八十一,沈嘉禾八十。一个种地的,一个炒菜的。一个在土里刨食,一个在灶前忙碌。一辈子,两条路,在这个春天的上午,在沈家庄的菜地边,交汇了。
“嘉禾,”
孙福说,“你来了。”
“老孙,”
沈嘉禾说,“我来了。”
孙福蹲下来,从地里拔了一根萝卜苗——不是萝卜,是萝卜苗,刚长出来的,嫩嫩的,带着泥土。他把萝卜苗在衣服上擦了擦,递给沈嘉禾。
“尝尝。你小时候在地里拔萝卜苗,就这么直接吃。你说,萝卜苗比萝卜还好吃。”
沈嘉禾接过萝卜苗,放进嘴里,慢慢地嚼着。
萝卜苗有点苦,有点辣,但回味是甜的,带着一股清新的、泥土的、春天的气息。
他嚼了很久,嚼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一种很珍贵的东西。
“好吃。”
他说,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好吃。跟小时候一个味儿。”
孙福笑了。“当然一个味儿。种子是你小时候的种子,地是你小时候的地,种法是你小时候的种法。能不是一个味儿吗?”
沈嘉禾也笑了。他伸出手,孙福握住了。两只手——一双种地的,一双炒菜的——握在一起,粗糙的皮肤摩擦着,粗大的骨节碰撞着,变形的指节交错着。它们是一样的——一样的粗糙,一样的变形,一样的被岁月和劳作打磨得不成样子。
但它们是有力的。虽然老了,虽然抖了,虽然变形了,但它们是有力的。因为它们是和土地、和灶台、和生活连在一起的。只要连在一起,就有力。
“老孙,”
沈嘉禾说,“谢谢你。谢谢你帮我种这块地。”
孙福摆了摆手。“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这块地,我种了六十年。你跟这块地,都是我的命。”
他站起来,推着沈嘉禾的轮椅,在菜地里慢慢地走。
“这儿是萝卜,”
他指着左边的一畦,“心里美,你小时候最爱吃的。你看,苗出得齐,长得壮。再过一个月,就能吃了。”
“这儿是白菜,”
他指着右边的一畦,“核桃纹,明轩从大厂找来的种子。你看这叶子,皱皱巴巴的,跟核桃壳一样。这个白菜,炒着吃、炖着吃、腌着吃,都好吃。比现在那些大棚白菜,好吃一百倍。”
“这儿是茄子,”
他指着前面的一小畦,“六叶茄,明轩从霸州找来的。你看,每棵只有六片叶子,矮矮小小的,但茄子结得不少。再过两个月,就能摘了。这个茄子,肉质细嫩,没有籽,炒着吃、蒸着吃、凉拌着吃,都好吃。”
沈嘉禾坐在轮椅上,看着那些嫩绿的幼苗,看着那片被精心照料的土地,看着那些老农民弯腰劳作的身影。阳光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风从麦田那边吹过来,带着泥土的清香和青草的气息;远处有公鸡在打鸣,有狗在叫,有孩子在笑。
他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那口气里,有萝卜苗的苦辣,有白菜叶的青涩,有茄子花的淡香,有泥土的芬芳,有牛粪的……嗯,牛粪的味道。不太好闻,但很真实。很真实。
“和平,”
他睁开眼睛,说,“这萝卜,得有小时候的味儿。”
和平蹲下来,握住父亲的手。
“爸,您放心。孙大爷说了,这萝卜,用的是您小时候的种子、您小时候的地、您小时候的种法。味道差不了。”
沈嘉禾点了点头。
“好。那我就等着吃了。”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