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宁、大观虽有“府库充盈,丰、亨、豫、大”
之说,然亦是让同叔先生一语成谶。
此举,饶是将那地方州郡搜刮一空。
地方无钱,只能苛税于民,疯狂增其赋役。
于是乎,虽得一个“府库充盈”
,却也被那“吏缘为奸”
给玩了一个花样百出。
那家一个“常税之外,月有桩,岁有籴,有明暗两耗,有带科、析科,有和买,有预借,如市庚银,如货确茗,如卖僧偏爵,造甲修船,其徽至皮角竹木之类,一取于民;名之和,其实强估;名之曰借,其实不偿”
。
于是乎,那些个“吏缘为奸”
便是将那“一物之上,莫不有税”
的敛财精神挥的淋漓尽致。
如此,羊毛出在羊身上,乡绅豪民自然不会承担这些个赋役。
于是乎,且将这些个“万税”
一股脑的都摊给小民佃户或那些自耕者身上。
如此,便是让那些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不堪其重,只能撂荒逃田、背井离乡,另谋生路去者。
崇宁五年便有知京兆府任谅上疏,言:“高邮军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九百七十四顷,泰州五百二十七顷……以六路计之,何可胜数……”
。
而逃田之事至政和更甚。
那位问了,什么是逃田?就是农民不种地了,将土地撂荒了跑路。
咦?这是什么道理?
自古农民视土地为命脉也,大多数农民起义都是为了手里的这点土地跟统治阶级死磕得!
在宋,倒是能让他们主动的抛弃土地?
诶,这个麽,只能说这宋,确实是个奇葩。
逃田的原因很多。
其一,便是社会经济的展,经济达地区的人们不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田。
做个物流,跑个快递,即便是拾粪卖炭,也能养活一大家子人。
而经济不好的地区,农人却不能完全的脱离土地。也只能忍受这“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籍,追胥责问,继踵而来,虽蒙蠲其常租,实无补于损瘠”
之苦。
如此,无论这个地方经济展的好坏,这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当时的农民眼里,变成了一个不祥之物。
这个东西真就是个无解么?
无解?
哈,万物均有解,也不差你这一件。
遂,便有了王安石熙宁变法,其《募役法》基本上就解决了摊在农民身上的赋役。
而且,这《青苗法》和《募役法》是同时期先后颁布的。
《募役法》说白了,就是从富户身上抠钱,直接拿钱免役,然后拿这些钱雇佣贫困之人。
这种做法就好像是一种人身税的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你赚钱多就多缴,没收入可以也不缴,出人力就行。
熙宁年间《募役法》推行之后,河北,京东、淮南等路出夫役,愿纳夫钱者听从其便,每夫三五百钱。
而后,百姓甚至不再负担杂徭,只交纳免夫钱便可。春夫交了免夫钱便无需再服役。
于是乎,上、中户的地主便也是按照规定出钱了事。
这样的做法感觉有点类似现在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