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字,说明也不是当时明世宗朱厚照下令造的。
再看《宋史》。可查,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岳飞罪有三:“临军征讨,逾期三日,指斥乘舆,清理相切”
。
而真正钉死岳飞的是,岳家军十二营主将中,有九名主将揭发举报岳飞“致张宪意待谋反”
。
然,《宋史》有载者,只有“赦其罪”
而无“平反昭雪”
字迹在内。
如果,真的是昭雪,你总得下旨。令御史台连同大理寺,重申案件,做出个甄别、复查吧?完事了,总的拉出个替罪羊来吧?
首当其冲的,最应该查办的,就是那始作俑者秦桧。这货绝对是个难辞其咎。
不过,这厮却能一直维持申王爵位和“忠献”
的谥号。既然是昭雪,那是要找出元凶,或者是始作俑者,拉出来正法的。
高宗只是下诏“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
意思就是,岳飞的家眷,“自便”
。不再“拘管”
,跟现在的刑满释放差不多。
宋孝宗下诏:“追复岳飞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
。
然,在朝廷文告中,岳飞之死,依旧是个“坐事以殁”
,只字不敢提“冤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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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禧二年,宋宁宗“追夺秦桧王爵,命礼官改谥”
,同意韩侂胄将秦桧谥号“忠献”
改谥“谬丑”
。不过数年,便有“复秦桧王爵、赠谥”
。
直到宝庆元年,朝廷就岳飞案件颁布《赐谥告词》。告词中,才敢出现岳飞“冤情”
二字,并“追封鄂王,特与赐谥忠武”
。
这就是岳飞、秦桧,这对冤家最后的结局。
御史台、大理寺,到最后也没有任何案件的甄别与复查。
也就是基本没有给一个明确说法。
顶天了,就算是个施仁政而已,或是政治斗争的一个附属产品,跟平反没什么关系,更不要说昭雪什么的了。
真若得平反,那岳飞的儿子岳霖也不会在绍熙三年十月,病危临死之时抓着岳珂的手叮嘱:“先公之忠未,冤未白……”
之语。
倒是元朝编撰《宋史》完全采信了岳柯的说法。将秦桧等人害死岳飞终成铁案。
但是,谁都知道岳飞冤,而南宋用了一百五十年也没说个清楚。倒是元人编撰的《宋史》敢说。若岳霖泉下有知,也不知道是该瞑目。还是该叹息。
而且,在当时只是岳家后人喊冤,朝廷之内也是谁也不敢接他那茬。
话又说回来了,自古以来,让皇帝没事干抽自己脸玩的能有几个?
但是,如果将岳飞之死所有的罪责都怪罪于一人或是某一方面,显然有失公允也过于偏颇。
毕竟早在仁宗朝嘉佑元年的“狄青案”
就有例在先。
而且理由比那“莫须有”
更扯。
就是因为发大水,狄青搬到相国寺暂住,结果就有了“水者,阴也,兵者,阴也,武将者,亦阴也”
。荒唐麽?不荒唐,仅一句“无他,朝廷疑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