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
史密斯大清早就跑了过来,蹭了袁凡一顿早饭。
袁凡将饭碗一撂,带着史密斯去外头溜达。
“袁,不得不说,这两株罗汉松是真不错,像两位威武的骑士。”
“哦,这片桂花树香得这么诱人,未免有些不太体面,这让其它的花木都平平无奇了……”
这处旧宅,袁凡并没做太多的改动,史密斯一路看过来,很是有些故地重游的意思。
“小花,慢点儿,可不敢冲撞了客人!”
一阵吭哧吭哧的声音,从后院跑了过来,史密斯的脸色精彩了。
那个小伙子他认识,是袁凡的书童。
可他赶着头飞奔的肥猪,这是什么鬼?
别说,在贴秋膘的时候,经过小满的训练,小花的身材反倒是越来越好了。
两人让过小花,走到后头。
那是什么?
史密斯呆住了,朝东向阳之处,赫然多了一猪窝。
“基督说过,不要把珍珠丢给猪,袁……我这是头一次看到,还有在城堡中养猪的绅士。”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有一段宝训,让信徒不要把圣物扔给给狗,也不要把珍珠丢给猪,因为它们不识货。
史密斯念了一辈子的圣经,不曾想还真有人现身说法,把珍珠丢给猪了。
也难怪史密斯吐槽,这宅子可是他家的产业,现在虽然转给袁凡了,可看到他这么糟践,心里肯定不能舒服。
袁凡哈哈一笑,“史密斯先生,你们的词汇太匮乏了,我们有个词儿叫“煮鹤焚琴”
,这怼人多带劲儿。”
两人找了一张向阳的长椅坐下,袁凡问道,“史密斯先生,这次去关外,感觉如何?”
“怎么说呢,应该说是出乎意料之外,尤其是奉天,那座城市像是一位称职的英吉利管家,看着一切都悄无声息,却是那么的井然有序,效率非凡。”
史密斯耸耸肩膀,用咏叹的调子说道,“那个地方,似乎连鸽子都遵守着规范和礼仪,嗯,改天我得写篇文章寄给《泰晤士报》,告诉他们,在远东,还有这样一座文明之城。”
袁凡听着他夸张的语调,呵呵笑道,“你见着那位张将军了吗,感觉又怎样?”
“有幸见了一面,那位张将军,虽然是个武将,却文质彬彬,很有绅士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