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罪包括四类行为。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其他恶劣流氓活动。
没有严打前,当众侮辱妇女多次的,可以直接判死刑了。
严打最严的时期。
哪怕是对女性吹个口哨,就直接抓捕判刑。
像猴子这种行为,特别是还蹲到家门口骚扰的情况。
基本也可以判死刑了。
不过,这种情况要晚五年才会生。
当下,公安无法可依。
类似的情况,更多的只能是警告驱离。
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
如果真是严打的话,自己和方晴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危险因素。
男女交往的问题,往往会被定性为作风问题,也是可以判刑的。
虽然再过个七八年之后,婚外情的情况,被划在了作风问题之外。
只有那种多人厮混,聚众淫乱、街头当众调戏妇女才会立案。
但现阶段,还是一个风险因素。
丁玉峰也觉得有点头大。
“你在想什么?”
丁玉峰紧了紧怀里的苏晚雪道:“我在想,如果哪天我犯了错误。
你会原谅我吗?”
“那要看什么样的错误。”
“会判刑的错误!”
“杀人放火?”
丁玉峰倒是杀过人,放过火。
这个他反倒不怕。
“不是!”
“搞贪污腐化?不对,这个不可能。
咱们家有的是钱。
那是,乱搞男女关系?”
“瞎说,我怎么可能乱搞男女关系。”
“那是养情人,轧姘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