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说“杀人偿命”
,想说“国有国法”
,可那些话堵在嗓子眼里,怎么的也吐不出来。
作为县官,李明达知道,张大妮说得对,哪怕就是报了官,哪怕就是他有意重判;
按着大隆律法来说,最多也就判个何小花——杖一百。
当然了,这杖一百,也是能打死人了。
可就像张大妮所说——何小花就算死了,赵二娃也活不过来。
想让何小花这个杀人凶手真切的疼,自然就是张大妮的做法——何小花杀了她的二娃,张大妮就杀了她的大宝!
血债只能由血来偿还!
李明达的下,一直在记录的唐世俊这会子就也放下了笔,他抬头看了李明达一眼。
两人得目光交汇,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东西——这个案子,不是简简单单的杀人案。
这是案中有案!
表面上看,是张大妮杀了赵大宝,是妻杀夫案;
但暗地里则还有两桩案子——一是何小花溺死赵二娃;
二是何小花和赵大宝把赵二娃的尸身偷偷埋到了路口;
此乃“弃尸”
之罪,可判“杖八十,流三千里”
。
赵大宝有罪,何小花有罪,可他们已经死了一个,另一个还活着。
何小花在衙役给张大妮捆缚带回县衙的时候,就也一块儿给带了回来,这会子,就关在后衙的厢房里头。
而张大妮,她杀了人,可她也是受害者。
“张大妮,”
李明达终于开了口,声音比方才低了许多,“你把赵二娃被溺死的那一晚,你所看到的听到的,再细细的说一遍。”
张大妮的身子颤了一下。
她的目光开始变得涣散,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半个时辰后,一道尖锐的声音从堂外传来,撕破了公堂的寂静。
“杀人犯!杀人犯!
你这个毒妇!
你杀了俺家大宝!
俺的儿啊!
俺的儿!”
这时候,已然被问完了话的张大妮正好被衙役押着往大堂外走;
与此同时,何小花就也正好被衙役押着往大堂内来。
堂内众人抬头看去,一个五十来岁的妇人披头散的被衙役押着正要走进大堂,她的眼珠血红,脸色灰败;
但是在看到张大妮的时候,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就又充满了生气——不过,是愤怒至极的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