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火车进站》纪录片?不行,那太低级了,跟杂耍一样。
歌剧又太枯燥,那是给贵族看的。
他要拍的,必须是一部能震撼人心的,能展示加州力量、能让全世界都为之疯狂的商业大片。
而且,要符合当下的政治正确,即反抗暴政、争取自由。
突然,一个灵感钻进了他的脑袋。
最近全世界最火的新闻是什么,是圣彼得堡大劫案,海参崴独立,五千鹅军全军覆没!
没错。
为什么不把这场刚刚生的战争,搬上银幕呢?
但这不能拍成纪录片,要拍成英雄史诗。
要有一个英俊冷酷,枪法如神的华人主角,还得有个美丽坚强,身世凄惨的贵族小姐。
然后就是残暴愚蠢的鹅国反派。
故事的背景,就放在风雪交加的西伯利亚,放在被压迫的永明城。
剧本的大纲在洛森脑海中很快就成型了。
片名就叫《血色黎明》或者《永明城:自由之战》。
以此前生的真实事件为蓝本进行艺术加工。
讲一群流落远东的华人劳工,在残暴沙鹅总督的皮鞭下苟延残喘。
主角张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独行侠。
当总督试图对华人进行种族灭绝时,张站了出来。
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唤醒麻木的同胞,联合被流放的鹅国十二月党人后裔。
在高潮部分,主角直接单枪匹马闯入总督府,在舞会上与反派决斗,以及最后在冰河上,利用智慧和陷阱,以少胜多全歼来犯的鹅国大军。
「就拍这个了。」
这是一枚射向全世界的文化子弹。
它会让全世界的人在看电影的时候,不知不觉地站在永明城这一边,站在加州这一边。
几天后。
洛森的意识降临到洛杉矶一个死士身上。
这里是好莱坞。
现在这里还没有后世那巨大的白色字母招牌屹立在山头,也没有星光大道的繁华。
这里原本只是一片被无花果树和灌木丛覆盖的荒地,偶尔有几只郊狼在月夜下嚎叫。
但现在,这里变成了尘土飞扬的大工地,也是一座即将吞噬全世界眼球的造梦工厂。
洛森站在一处刚搭建好的摄影棚二楼,审视著下方的试镜现场。
「老板,这已经是第三批了。」
好莱坞基地的负责人大卫,站在洛森身后汇报。
虽然是第一部电影,但洛森的野心绝不仅仅是拍一部西洋镜那么简单。
他要拍,就要拍出越时代的经典。
除了女主角因为性别原因暂时无法由系统量产,其他的从灯光师、摄影师、布景师,到男主角、配角、甚至是一个路过的龙套,全都是死士。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密,更是为了质感。
想拍黑帮火拼?
洛森直接调来了曾经在墨西哥当过三年卧底,杀人如麻的毒蛇。
他那种抽雪茄的手法、拔枪的度、眼神里透出的阴势,是任何学院派演员演不出来的。
因为他不是在演悍匪,他就是悍匪。
想拍商业大亨?
调来在纽约华尔街潜伏了五年的经理人。
那种举手投足间的贪婪和精明,刻在骨子里。
想拍底层苦力?
调来在码头扛过包的死士。
那佝偻的背影和粗糙的大手,能让观众隔著银幕闻到汗臭味。
这就是洛森的剧组。
一支拥有无数人生阅历、演技永远在线、且绝对服从的梦之队。
「我们要拍六部。」
洛森看著下方正在搭建的巨大布景:「动作、爱情、战争、史诗、悬疑、喜剧。我要一次性把这六种类型的标杆全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