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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第1页)

  照片是在离开前一天才洗出来的。

  那是一个静谧得让人心头紧的午后,克莱恩把女孩圈在怀里,下颌抵着她散着玫瑰香的颈项来回蹭,像一头眷恋着世间最后温暖的困兽。

  男人久久流连在那片细腻肌肤上,啄吻变得湿热绵长,直到一串串新的痕迹覆盖了前夜未褪的深红,他才恋恋不舍地抬起头。

  他起身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式两份的黑白照片,影像凝固了照相馆里那个微妙的瞬间——他微微失神,她面色羞赧。

  男人用钢笔在两张背面都写上了“meine Liebe(我的爱)”

,又当着她的面,将其中一张放进军服左胸的暗袋,那个最贴近心脏的位置上。

  这么些年在东欧平原,他见过太多弟兄们蜷缩在T-34残骸旁,或是颠簸的军用卡车上,掏出妻子和家人的照片,在呵出的白雾里一遍遍摩挲,仿佛以此就可以汲取到撑下去的勇气。

  当时的赫尔曼·冯·克莱恩嘴边只会挂着讥诮:情绪是军人毒药,儿女情长只会影响判断,让人贪生怕死,畏畏尾。而战场上,只要毫秒的畏畏尾,就足以万劫不复。

  可他现在却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成了他最鄙夷的、畏畏尾的人之一员。

  “该死的,我真想把你变小,塞进口袋里去。”

金男人这几天里总这么想,也干脆就这么说了,语气还带着点凶狠的。

  他把另一张合照塞到女孩手心,合拢她的手指。“这个你也带着,不准丢。”

  下命令似的,却透着点极违和的孩子气。

  女孩攥着那还带点药水味儿的照片,她踮起脚尖,指尖轻点了点他胸前,隔着军装料子,能感受到一枚冰凉物件的轮廓来。

  “那你也要把这个带好,”

她语气软得像融化的蜂蜜,“一直带着,好不好?”

  这小小物件,瞬间把他们都拽回到从照相馆出来的那个下午——

  他们沿着塞纳河漫无目的地散步,女孩在经过圣礼拜堂时就走不动路了。

  童声唱诗班的《圣母颂》随着风飘过来。

  这么想来,他们自从那次躲空袭,就再也没去过教堂了。

  女孩记忆飘得更远些,她刚上大学时,牧师的女儿爱玛是她第一个当地的好朋友,总拉着她去听礼拜,更早些,读教会学校的时候,每周的主日礼拜亦是雷打不动的课程。

  后来怎么就不去了呢?她轻声自问,大概是爱玛有一天红着眼眶和她说,他们全家都要搬去纽约的时候。

  父亲上战场的时候,她已远在海外,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去给他上香祈福,但从小带她长大的赵妈她是知道的。她丈夫是远洋的海员,每次出远门,她都会去静安寺拜拜,倒还真是,听她说,每次出海遇到暴风雨都能化险为夷。

  “小姐,你不懂,”

老妇人念叨着,桃木梳划过她的长,“这不是迷不迷信,是求个心安。心诚则灵,老天爷都看着呢。”

  只是求个心安,她喃喃,像在说服自己似的。既然都路过了,既然歌声美得让人心颤,一分钟也好,就当是。。。坐一坐也好。

  她突然抓住了克莱恩的手。

  西方人不信东方的神佛菩萨,而克莱恩,他连他们西方人自己的上帝都不信,但他总归是在襁褓里就受过洗的。这里自然是没有寺庙,她更说不清东方人的神佛管不管西方人的事,但教堂就在面前,总归是要进进的。

  “komm…(来吧)”

  “…五分钟。”

  陈旧木门开启,上千块蓝红交错的彩绘玻璃如同巨大宝石屏风,把阳光过滤成一片流动的色晕。古老石材特有的凉意混着蜂蜡气息扑面而来。

  克莱恩的军靴在门槛处微不可察地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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