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张纸条看了很久。
他写字还是那样,歪歪扭扭的,像小学生。
我把纸条收进抽屉里,和那三年的电话记录放在一起。
后来我才知道,周明远那三年其实一直有回来过。
是李姐告诉我的。
有一天中午吃饭,她忽然说:“田颖,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我说你说。
她犹豫了一下:“去年,去年冬天,我看见周明远了。”
我看着她。
“在咱们单位门口,他站了一会儿,然后就走了。”
她低着头,“我当时没敢告诉你。”
我说没事。
“还有,”
她抬起头,“我听人说,他在外面那两年,其实混得不太好。进的那个厂,老板跑路了,工资都没。后来换了好几个地方,才慢慢稳下来。”
我说嗯。
“他每个月给你打钱那会儿,自己在外头住的是地下室,吃的是馒头就咸菜。”
李姐叹了口气,“我也是听人说的,不知道真假。”
我放下筷子。
那天的红烧肉我没吃完。
晚上回到家,我把那张银行卡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
十二万七。
三年。
他在地下室里住着,吃馒头咸菜,每个月给我打钱。
我把卡放回抽屉,和那张纸条放在一起。
纸条上写着“对不起”
。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前几天我妈又打电话来。
“田颖,你姨说有个男的,在银行上班,离异没孩子,你要不要见见?”
我说不见。
“你——”
她在那头急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说我不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就是最大的问题!”
她的声音提高了,“你三十四了,田颖!再拖下去,你还能找到什么好的?”
我说妈,我心里有数。
“你心里有什么数?你心里就装着那个周明远!可他呢?人家孩子都快生了!”
我听着她在那头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