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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0章 石头山基地(第3页)

露出一大片空白,远处的犬人蜂拥冲上来的时候,李居胥的队伍已经杀到了远处。杨五秀跟在李居胥的后面,气喘如牛,汗下如雨,一张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野蛮冲撞的间隔时间越来越长,从2分钟,到5分钟,然后是1o分钟,现在已经推迟到了2o分钟一次。

一个小时一支营养液,食物敞开了供应,但是人体是有极限的,他快到极限了。张丁的攻击最优雅,但是杀伤力有限。火焰能引混乱,可是对这支队伍没用,他们是在赶路,时时刻刻都在前进,后面的混乱对他们的作用还比不上一口矿泉水。

赵逑的身法快捷,善于偷袭犬人腹部,一击毙命。犬人的腹部是全身防御最弱的地方,不过,一般人抓不住这样的机会。

扁甲虫像一头老黄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大家的包裹都在他身上,他稳稳地跟上大家的脚步,从不拖后腿。

侏儒年龄最大,实力却是仅次于李居胥的一人,他断后,其他人不用担心半分。小小的身躯,却有泰山一般的能量,在他的身上,从来不会出现疲倦、失望、颓废之类的负面情绪。

不认识他的人,会看不起他,了解他的人才会知道他多么让人放心。

一连找了两天,除了在地上看见一些腐蚀严重的宇宙飞船金属碎片,其他的一无所获。就在李居胥准备返回基地赌一赌李战伐那边的运气时候,一座并不高的石头山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或许不应该叫山,是地面上凸起的一块巨大岩石,六个人快来到岩石下面,现这岩石的高度过了5o米,横陈在大地上,足有数百米长,这简直是天然的城墙。

他们往山脚下一站,压力立刻少了一半,只需要应付一面的犬人,背后的犬人完全被阻挡在石头山之外。杨五秀对着岩石砸了一拳,当地一声,拳头都麻了,只是震落少许细碎的沙粒。

“真硬!”

他疼得嘶哑咧嘴,破皮了。犬人的钢针毛都没能让他破皮,一块破石头,真夸张!

“好地方!”

侏儒罕见地说了一句话,李居胥朝着石头山靠近的时候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石头山做基地,肯定比犬人的尸体要好,这硬度,比想象的要好的多。

李居胥突然对着岩石出刀,唰唰唰,杨五秀还没有反应过来,李居胥已经收起了赤凤涅盘刀。一个‘轻’字符落下,轻轻松松抽出了十几块1。5m*1。5m*5m的长方体,整整齐齐地在左边堆砌起来,立刻就成了一道屏障。

杨五秀、扁甲虫都惊呆了!两人也算走的是力量路子的人了,压根没想过能举起来。这石头,按照密度计算,重量过5o吨,李居胥单手一抓,轻松举起来,抓的还是一头,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同样举起一件物品,抓中间和抓边缘需要的力量天差地别。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家里的铁锹,三五斤,三岁小孩都能拿起来,可是,单手抓柄举起来,十个成年人有九个做不到,而李居胥一口气抓了十几块5o多吨的巨石,这还是人吗?

“你们先挡一会儿,我收拾一下。”

李居胥钻入开凿的洞穴内,赤凤涅盘刀比任何切割机都好使,手起刀落,切豆腐一样,开采出一块块标准长方体。然后把长方体都搬到外面,砌成围墙,不多时,两侧的犬人被拦截,只有正面5米的一道口子,而洞穴的空间,也扩大到了一个篮球场了。

“以后这里就是基地了!”

李居胥心情不错,来到迷失大陆这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驻扎场所。

不再是无根之萍了。

冲出来大杀一通后,李居胥直接把洞口用长方体堵死,六个人舒舒服服地睡了6个小时,一觉醒来,精力前所未有地充沛。

对于他们这种练家子来说,6个小时,足够补充体能了。

有了目标之后,李居胥整个人干劲十足,然而马上就被现实泼了一盆冷水,迷路了。没有指南针,地上做的记号被犬人破坏了,也没办法靠着星辰指向,全靠记忆和感觉,结果六个人的感觉都错了。

李居胥知道不是人的问题,是迷失大陆的诡异磁场影响了判断,但是还是有一种挫败感,没想到实力到了他这个级别,竟然还会迷路。

转悠了一天,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路线,张丁还受伤了,右腿被犬人扒拉了一爪子,少了三两肉,不得不让扁甲虫背着。

先把潘大头、大虾这一千多人接应到了基地,花了两天两夜的时间,路上没有生意外,只是人多,队伍拉的太长了,伤亡不小。李居胥使出了全力,击杀了数十万只犬人,还是没办法守住所有的人,队伍走到基地的时候,只剩下81o人。伤亡四百多人。

大虾心中感慨不已,幸亏之前没有冒险,有李居胥在,队伍迁移都伤亡近4oo人,如果没有李居胥,光靠他和潘大头,队伍全军覆没都有可能。

人一多,什么事情都会生。

死亡的人,没有人记得,死了就死了,活下来的人很开心。石头山作为基地,明显要比实体建造的迷宫要靠谱,不只是安全山的考虑,还有环境。尸体是在持续腐烂的,这个过程,污血横流,屎臭味源源不绝飘散在空气中,那叫一个恶心,为了活着,不得不忍着,不表达心里愿意接受。

石头山,干干净净,看着就喜欢。睡觉的时候,再也不用心惊胆战了,尸体搭建的城墙,随时都有坍塌的风险,石洞内就没有这样的风险。

再次出,这次又增加了一个人,潘大头,基地由大虾一人领导,三面皆挡,独守一个口子,81o人都是比较厉害的战士,守着一个口子,基本上不会有问题。

潘大头的加入,让李居胥轻松了很多,潘大头是个战斗疯子,只要有战斗,他就兴奋,不知疲倦,别看他的身材和侏儒差不多,可是体力充沛到变态,远比侏儒要强。这应该和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侏儒出身卑微,在诏狱呆了那么多年,出狱后,又过着老鼠一样的生活,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底子差。

潘大头是什么人?礼部尚书的儿子,唯一的独子,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虽然有病,礼部尚书却没有抛弃他。从小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顶级药剂,当水喝,身体瘦小,但那都是浓缩的精华。

数十年一点一点沉积在身体里面,知道今天才有机会完全释放出来。

他经过的地方,碎肉遍地,放眼尽是骨头渣子,他的血液里面充满了暴力因子,喜欢把犬人打爆。他自己打的嗨了,就是苦了跟着他的人,踩在血肉里面,鼻子里面闻着的都是腥臭味。

犬人的血不仅有毒,而且难闻,刺鼻的臭,如同老式茅房内酵了几个月的氨水。

这次返程没有迷路,但是也生了波折,走到半道上,看见了一信号弹,红色的,等他们火急火燎冲过去,现战斗已经结束了。现场只剩下战斗的痕迹,一个人都没有,全军覆没,尸体被犬人啃食干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矿工肯定是矿工,就不知道带队的人是谁。大家没时间感叹,继续上路,十几个小时后,回到了回廊迷宫基地。

“李战伐他们还没有回来!”

张庆石汇报了一个不算好的消息,现在不能说是坏消息,但是肯定也不是好消息。

“还没回来吗?”

李居胥皱起了眉头,他这一趟离开,差不多1o天,李战伐他们和他们是同时出去的,他们携带的物资也就十几天,这样算下来,回来的粮食都不够,什么原因让他们推迟这么长时间,难道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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