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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14页)

然而他现在必须自己动手了。

当然,他发现自己也没有那么被逼无奈。

他当然很想杀死福尔摩斯,而且是亲手。

这么想着,他开始搜寻那家伙的行踪。

刚刚蒙蒙亮的天色里他的信使快步穿过空落落的街道。

“米拉博,”

卢纳迷迷糊糊地含着牙刷,“早啊。”

阴影之王从暗处走了出来,凝聚出了身型,“早啊。”

他说,“瑞士还不错,不是么?”

“比埃及呢?”

卢纳漱着口,朦胧地想一会要不要吃一块奶酪蛋糕。

“埃及自然也是很好的。”

米拉博说,“如果没有研制出那些该死的匕首和塔罗牌来说,我会更喜欢他们的。”

“毕竟是人类。”

卢纳说道,“所以你今天有什么计划吗?”

“我要和西恩出去一趟。”

米拉博诚实地回答道,“然后杀掉莫兰。”

“嗯,听起来不错。”

卢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是充实的一天。”

“也许不是一天。”

米拉博说道,他慢慢地坐了下来,从容地喝着加了海量冰糖的咖啡,他还是如埃及人一样喜欢冰糖而非容易破碎的方糖。

“莫兰说不定也很难杀。”

米拉博说。

卢纳揉了揉眼睛,“是啊。”

她说,“听说莫兰可是从很多个无比残忍的战场上活下来的人物。”

“所以他毫不介意世界再次陷入战争么?”

珍妮说道,她明显没有睡觉但是却精神亢奋,毕竟空气中到处都是掠夺和贪婪的味道,这足以让她饱餐一顿。

“说起来,”

珍妮笑了笑,“这个名字,”

她抬起了一根手指,抚摸着头上美丽的珠宝,“我好像见过他。”

“我是有点印象的。”

卢纳看向了她。

珍妮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搜索着陈年的记忆。

“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珍妮笑着说,“你也知道,不列颠很爱我,他们出海的船只无不带着我的雕像。”

征服,这个词听起来可真光鲜亮丽,但是如果想要征服一个地方,当然要带好大炮和士兵了。

莫兰就是士兵中的一员。

他在很年少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最大的特长就是杀人,那么出海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将他的天赋兑换成黄金和荣誉。

他的家庭当然也很支持他,不如说整个世界都在某种集体狂热之中,海外都是流淌着黄金和珍珠的宝地,只要去了,就能立马跃升成人上人。

那么问题来了,所有人都这么想,人人都想分一杯羹。

莫兰听说,从前的人只要放一枪就能征服大片土地。

三千名不列颠士兵就灭掉了辉煌显赫的墨西哥帝国。

然而他明显错过了那个黄金年代,黄金太少,强盗太多,那么强盗之间只能也一决雌雄了。

从前的士兵可以像杀鸡宰羊一样虐杀土著,他现在却蹲在战壕里,面对着同样武装精良的法国人,或者伊比利亚人。

没有办法,没有人能吐出自己嘴边的肥肉,除非你扼着他的脖子。

莫兰将发烫的枪管背在了身后,今天他的运气还不错,没有受伤,还打退了敌人,然而他的同伴没有那么好运了。

他蹲下来,检查着战场,将一具尸体翻了过来。

这个人他认识,是个十几岁的青年,今天刚被送来。

很正常,百分之七十的新兵都会在第一场战役被吓破胆,然后死去。

如果第一场战役没有死的话,之后就很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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