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却跌落在脚下。
喀什王愕然看着,一截手臂掉在地上,切口整齐,鲜血喷涌而出。
他还未来得及感受疼痛,染血的刀,便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真是个蠢货。”
侍卫带着笑,但没有任何笑意的声音,缓缓响起。
“我已经厌倦了。”
他说。
血色迅速从脸上褪去,喀什王听着这声音,浑身冰凉,巨大的恐惧袭击了他,令他除了嘴巴,再无可动弹之处。
“你,你是。。。。。。”
现在连嘴巴也不好使了。
侍卫已然是面带假笑,慢条斯理地,除去脸上伪装,露出本来的、喀什王熟悉无比的真容。
“许久不见了,二弟。”
“啊不。”
他翘了翘唇,做出一个本该亲切活泼,却莫名令人心底发毛的俏皮表情。
“伺候了你那么些日子,其实是天天见嘛。”
“怎么样,二弟。”
他用那染血的刀,一下一下,拍在喀什王的侧脸:“被本王伺候,舒坦吗?”
“你这个贱种——”
喀什王正要骂,脖子却疼痛不堪。
大王子真的没在开玩笑,刀刃已经没进喀什王的皮肉里。
喀什王不敢高声了,只能颤抖着问:
“你,你潜伏在我身边,到底是什么目的?”
大王子闻言,哈哈大笑起来。
伴随着他的笑声响起的,是两军交战之外,另一股山呼海啸的声响。
本就两败俱伤,残兵残将的喀什和盘於当中,突然涌进一支金戈铁马的重骑,瞧那特色鲜明的体型,和风格突出的服饰。
达旦人!
这支精锐部队人数不多,在于精,达旦士兵个个身强体壮,作战娴熟,很快将两边的残部追得七零八落。
喀什王先是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