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吃东西的样子总是很安静,像是在品尝每一口饭的味道,而不是单纯地填饱肚子。
小曼,你写小说时,什么阶段最痛苦?我夹了一个蛋饺,蘸了蘸醋碟。
她歪头想了想:中段。开头和结尾都好写,开头有兴奋劲撑着,结尾有盼头催着。但中间那几十万字,每天都像在走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隧道。”
“你知道往前会亮,但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有时候写着写着,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写一堆废纸。
我嚼着蛋饺,点了点头:那你怎么撑过去的?
硬撑。她笑了一下,那笑容里带着一点自嘲和坦荡,每天早上起来泡一杯茶,坐下来,打字。不管写得好不好,先写够三千字再吃饭。”
“有段时间觉得自己像个流水线工人,但后来回头翻那些硬撑出来的段落,发现大部分其实没那么差。
她说得随意,但我能感觉到那些话背后的重量。
三十二万字的小说,不是靠灵感写完的,是靠每一天的堆出来的。
那种孤独和重复感,不是每个人都能扛住。
我放下筷子,语气认真:你硬撑出来的那部分,恰恰是最能打动人的部分。李芸熙在出租屋里翻旧照片那场戏,就是你在中段写的,对不对?
她一愣,低头笑了,耳廓又泛了红:你够仔细。
我嘴角一动,那当然。那段戏的质地和前后不太一样,更沉一些,像是写的时候心里压着什么东西。
她有些欣喜的看了我一眼,红了脸低头,夹了一筷芥蓝,慢慢嚼着。
砂锅里的汤还在微微翻滚,热气在两个人之间升腾又散开。
餐厅里似乎变得安静,只有碗筷偶尔碰撞的轻响和窗外模糊的夜声。
饭后,我主动收拾碗筷。
她没有客套,靠在厨房门框边看我,双手抱在胸前。
我把碗碟摞进水槽里,挤了点洗洁精,泡沫在热水里涌上来。
她看了片刻,拿起厨房吸纸,开始擦我洗好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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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并肩,水流声哗哗响着,碗碟在彼此手里传递。
配合默契。
许曼,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不找男朋友?我低头冲掉手上的泡沫,侧头看了她一眼,语气随意。
她顿了顿,手里的碗在半空停了一下:我不愿意抛头露面,不喜欢社交场合。大部分男人和我相处一段时间,会觉得我太闷了。而且我写小说的时候,一天到晚不出门,谁受得了。
她把擦好的碗放进碗柜里,冲我笑了一下,调侃:而且我最喜欢和自己笔下的男主人公谈恋爱。不用见面,不用聊天,不会吵架,还很懂我。
我忍不住笑了:你笔下的男主人公,是不是都跟你一样会做饭?
她轻笑一声,把干布搭在水龙头上,转过身:老杨,你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不是已经给自己找好答案了?
没有。我关掉水龙头,甩了甩手上的水,我就是随口一问。但你说得对,大部分人没那个耐心。
她歪了一下头,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一瞬。
厨房的灯很暖,落在她肩膀上,裹成一团柔和的光晕。
她没有说话,但嘴角愉悦的弧度更深了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她心里慢慢化开了。
我走出厨房,念念正蹲在客厅地垫上,仰头看着我。
我弯腰,揉了揉它的脑袋,它眯起眼睛,“喵……”
了一声。
许曼跟出来,在沙发上坐下,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沈婉清的路演定在明天下午。我在地垫上坐下来,念念慢悠悠靠近,钻进我怀里蜷成一团,我没打算去现场。
许曼抬眸,有些意外:你不去?路演是《白骨证》第一次线下亮相呀。
正是因为第一次,我才不去。我揉了揉念念的脑袋,我坐在那里,宋峥他们反而放不开。观众想看到的是演员和主创团队,不是老板在台上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