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先生相当溺爱蝙蝠侠,真的。
否则他不会莫名其妙拄着拐,特意从韦恩宅溜达几公里跑到大门口来和儿子抢宠物。
蝙蝠侠绝对偷偷给韦恩先生打过招呼。
如果我没记错,韦恩先生昨天才在电话采访中对蝙蝠侠进行了犀利的抨击和辛辣的嘲讽,蝙蝠侠要是心理素质差一点,听完了都得连夜跳楼。
转头24小时不到,我们韦恩先生就又屁颠屁颠地跑来给小……小那啥,鞍前马后了。
人家小情侣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俩直接就和了,他还倒贴。
他真的,我哭死。
4。
回过神来,韦恩先生还在和达米安少爷进行激烈的语言搏击。我听了半天,总结出来以下几个核心争论点:
1。关于夜煞的归属权。
2。家里是否应该养一头老虎。
以及基本已经被忽略了的第三点:达米安在禁足期间偷偷出去玩,是否应该喜提禁足延时大礼包。
我:“……”
这到底有什么可吵的,值得仨人大半夜在家门口吹冷风?
还“归属权”
,不都是养在庄园里,谁看到了都能摸一把吗?
如果归属权与照料喂养有直接的决定关系,那我只能遗憾宣布夜煞将属于本人。
难道还能指望你们俩给它们喂食铲屎洗澡美毛吗?零
:)。
5。
当然有关系。
毕竟归属权直接关系到夜煞日后将在《蝙蝠侠》刊还是《罗宾》刊里出场。
一本正经。jpg零
开个玩笑。不过除此之外,的确还涉及到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为了哥谭的和平、为了未知物种的研究和管控,为了世界的安危,那么这条夜煞的名字应该是——
布鲁斯:“蝙蝠龙。”
达米安:“温斯特龙。”
温斯特大叫出声:“我有异议!!!”
6。
好吧,再来一遍。
那么这条夜煞的名字应该是——
布鲁斯:“蝙蝠龙。”
达米安:“拽哥。”
7。
我忍无可忍:“要不请两位移步大厅,我们再详谈这些呢?”
主要是夜煞太活泼了,且似乎莫名十分垂涎韦恩先生,一个劲儿地往韦恩先生身上拱。
我揪着它的耳朵、用腿卡着它的屁股试图阻拦,但收效甚微,还差点被拽得一个趔趄。
韦恩先生无辜地看着我。
我也狐疑地看着他。
你也不是蝙蝠侠啊!
……所以这种招猫逗狗的体质也会在过密交往中传染吗?
8。
“你说的对,温斯特。”
韦恩先生幡然醒悟:“这是个好建议。”
说完他又看了一眼停在一边的车,双座、敞篷货仓:“既然如此……”
我微笑着打断了他即将说出的话:“由我开车,您抱着达米安少爷坐在副驾。”
瘸子和矮子谁都不许开车,我不想大半夜处理驾驶事故忙前忙后。
韦恩先生笑容一窒,达米安则立刻像被点了的鞭炮一样窜了起来。
紧接着他对“做出这个昏头决定”
的我疯狂输出,大声抱怨他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