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六号,谈判第二天,中方提出暂缓讨论,理由是需要内部评估。
惠特曼没多说什么,收了材料,走了。
三月十八号,李建国给张红旗回了话。
“谈判终止了,上面采纳了意见。”
张红旗点了点头:“建国,谢了。”
当天下午,张红旗把陈默叫进来。
“《英雄》的海外预售版权,现在值多少?”
陈默翻了翻文件:“北美版权米拉麦克斯买了,两千万美元。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加起来还有一千八百万的预售合同,总共三千八百万。”
张红旗说:“把欧洲和亚太的预售版权拿出来,抵押给香港汇丰。”
陈默问:“贷多少?”
“一千五百万美元。”
“利息呢?”
“让傅奇去谈,汇丰那边他有人。”
三月二十号,傅奇飞香港。
三月二十二号,贷款批了。汇丰给的利率年化百分之四点五,低于市场——傅奇的面子。
一千五百万美元,到账。
张红旗没动这笔钱。
三月二十五号,他让陈默列了一份采购清单,给麦佳佳。
清单标题:“数字影像技术中心设备升级方案”
。
内容:sgIorigin38oo高性能服务器,六台,每台报价二十二万美元,总价一百三十二万。
hpsuperdome服务器,四台,每台十八万,总价七十二万。
配套存储阵列、网络设备、电力系统,合计四十六万。
总采购金额:两百五十万美元。
采购理由写得清清楚楚:“用于电影数字特效渲染及后期制作,提升际华集团影视制作水平。”
麦佳佳收到清单,走正规渠道,找北美经销商下单。
没有任何一项设备在出口管制清单上,全是商用级别,合法合规。
四月一号,十台服务器分两批出,海运,目的地:香港新天地仓库。
四月十五号,设备到港。傅奇安排人清关,报关单上写的品类:“影视后期制作设备”
。
四月十八号,设备从香港转运鹏城。
四月二十号,夜里,陈默带着四个人把十台服务器搬进了后海办公室地下室最里面那间屋子。
铁门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