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战,几个卿位家族两次出兵,郤氏出动接近四万部队,楼氏出动了两万四千,范氏和荀氏分别出动了两万左右,以祁氏为的公族出动了一万七千左右。
在这一个方案之中,楼令将应该给予晋君周的那一部分扣除,剩下的按照出兵的比例以及立下的功劳进行分配,讲实话就是显得非常公正。
“能不能将给予君上的减少到二成?”
郤至问道。
按照既定的规则,无论是取得什么收获,反正就是要划出四成给予一国之君。
晋国在晋厉公之后,由于他极大的坏了规矩,到晋君周当政期间生了一些改变,比如晋君周没有了对战利品的优先选择权。
跟晋君周没有实际掌权有关,再来是他手头没有多少心腹,不具备武力镇压的条件。
等晋君周有了足够的实力增强权柄,他一定会试图获得优先选择权,并且视为是在拿回本该属于他的权力。
“我不是在欺负君上。”
郤至非常正经地说道:“要是按照老规矩,过服役期间是由国君来担负后勤。鉴于君上根本拿不出资源,是我们在过服役的期间之后,担起了后勤供应的重任。既然君上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凭什么还拿四成之多?”
确实是那样子的。
任何受到征召参加国战的家族,他们用纳赋来抵消应该交的税额,同时存在服役的期限。
没有过服役期间,参战的家族正常抵消税额,一国之君不需要承担后勤,自然还是分四成给一国之君。
一般情况下就是服役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一切后勤由各个参战的人自行负责。
晋国多增加了一个“羡”
的阶层,因为“羡”
是亦兵亦农的关系,他们从列装到后勤供应由家族来负责。
“徒”
、“士”
、“大夫”
进行纳赋都有相关的前置要求。
例如“士”
无法带满一个“两”
的战兵数量,缺多少就需要补上应该缴纳的税。
以前,一名“士”
带上二十四人,连他在内就是一个二十五战兵的满编“两”
。
等晋国编制完成扩编之后,一个满编的“两”
变成一共需要七十五名战兵。
没有多少“士”
可以带满七十五战兵,收税政策肯定是要做出合理规划,相关的方案就是由楼令拿出来,得到当时在任中军将栾书的通过。
只不过,不管出现了什么变化,参战的服役时间是三到四个月并没有变。
所以,不止是卿位家族,包括其余的家族,他们在那一场长达一年半的战争,确确实实是过期限的服役事实。几乎每一个家族为了大局着想,甚至是进行了额的部队征召。
“这正是我要说的事情。”
楼令拿出了一个新的方案。
这一个新方案里面,分配给晋君周的只剩下一成,扣出来的三成平摊给所有贵族,不变的是一样按照出兵数量与立下的功劳实施分配。
“君上并未实际掌权,尽管第二个方案绝对合情合理,很难免不会被视为在进行欺压。”
楼令一脸严肃地说道:“光是君上同意没有什么用。只有卿大夫认可同样不行,需要包括君上与所有贵族认可。”
只要晋君周同意就能够执行,问题是会留下很大的政治隐患。
因此,只能是三个阶层全部一起做政治背书,一来是减少国内出现幺蛾子的可能性,再来就是让其他国家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