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冰冷的钢笔被重重拍在厚重的红木办公桌上,出沉闷的巨响。
殷明珠靠在宽大的老板椅里,胸膛微微起伏,那双锐利如鹰隼的眸子此刻燃烧着冰冷的怒火,紧紧盯着桌上摊开的晚报娱乐版头条,醒目的标题刺入眼帘:《思霏传媒公开指控明珠传媒创意抄袭,证据确凿,不日宣判,昔日闺蜜疑因商业利益反目成仇》。
报导内容极具煽动性,引用了思霏传媒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
的言论,声称明珠传媒多个爆款综艺和影视项目核心策划案,均存在明显抄袭思霏前期内部提案痕迹。
文章虽未直接点名殷明珠,但字里行间的指向性昭然若揭,更将“闺蜜反目”
的戏剧性冲突渲染得淋漓尽致。
大有殷明珠利用“好闺蜜”
这个词套取思霏传媒内部信息一般。
“好你个许思琪!好你个杜媛媛!”
果然被殷明珠料中了!
殷明珠从齿缝里挤出冷笑,指尖无意识地用力,几乎要将报纸的边缘捻碎。
虽然法院还未正式开庭审理思霏传媒起诉明珠抄袭的案子,但在杜媛媛,即许思琪那位曾是电视台副台长、深谙舆论操控之道的母亲的授意下,思霏传媒的舆情攻势已经抢先动,并且来势汹汹!
他们没有选择业内低调沟通或法院函告,而是直接将“抄袭”
的帽子通过媒体扣了过来,言语凿凿,证据罗列,(尽管那些所谓的“证据”
在殷明珠看来似是而非,她坚决不认为自己存在抄袭。)更是毫不留情地撕破了最后一丝情面,一点余地都没给明珠传媒留。
这招“舆论先行”
极其狠辣。
仅仅一夜之间,“明珠传媒抄袭”
、“闺蜜反目成仇”
、“商业道德沦丧”
“剽窃好闺蜜创意”
等关键词便如病毒般在各大纸质媒体平台和社交网络上疯狂蔓延、酵。
不明真相的网民被煽动,竞争对手暗中推波助澜,明珠传媒的名声一下子就臭了,合作方纷纷打来电话试探询问,一时间风声鹤唳,舆论压力如同海啸般压向明珠传媒。
殷明珠放下报纸,嘴角却勾起一抹冰冷的、带着血腥气的弧度。
愤怒?当然有。
但更多的,是一种猎人看到猎物踏入陷阱的冷酷计算。
杜媛媛这招看似凶悍却暴露了对方在法律证据链条上的底气不足,急于用舆论审判来裹挟司法。
“于丽!”
殷明珠按下内线电话声音冷静得不带一丝波澜,“通知刘律师团队按计划B执行,另外,让公关部准备好通稿和布会预案。”
几天后,申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民事审判庭。
气氛凝重肃穆。
旁听席上坐满了各路记者,长枪短炮对准了原告席上的思霏传媒代理律师和被告席上的殷明珠及其律师团队。
空气中弥漫着无声的硝烟。
杜媛媛坐在旁听席前排,姿态优雅,眼神却带着志在必得的锐利,仿佛已经看到了殷明珠败诉后灰头土脸的模样。
她身边的思霏传媒法务负责人和代理律师李律师,神情也颇为放松。
庭审围绕着思霏传媒指控明珠传媒抄袭的核心证据展开。
刘律师作为明珠传媒的代理律师,经验老到,言辞犀利。
他逐条反驳对方提交的所谓“抄袭证据”
,指出其关联性薄弱、独创性不足,甚至存在时间线上的逻辑硬伤。
他指出,思霏传媒提供的策划案初稿时间模糊,修改痕迹明显,无法证明其构思早于明珠传媒;而明珠传媒则提供了完整的创意来源链、时间戳记录和独立创作过程的详实证据。
刘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逐渐瓦解了原告方精心构建的指控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