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旭蹲下身,仔细观察地形。这片茅草丛长得很密,确实是兔子理想的藏身之所。他摸了摸威风的脑袋:“去,找找兔子洞。”
威风立即低头嗅了起来,鼻子贴着地面来回移动。没过多久,它就在一处隐蔽的地方停了下来,用爪子轻轻刨了几下。
“二爹,威风真是太厉害了!”
钱杰惊叹道,“它怎么这么快就找到了?”
“这就是经验。”
钱旭笑着说,“不过先别高兴得太早,得看看兔子在不在家。”
他仔细搜寻周围,很快又发现了两个出口。这是兔子的习性,总要给自己留几条逃生的路。
钱旭让钱杰和威风分别守在两个出口,自己则去点火熏兔子。他找来一些干草,点燃后放在主洞口。烟雾很快就顺着地道钻了进去。
没过多久,一只肥硕的灰兔子从其中一个出口窜了出来。威风早有准备,一个箭步就扑了上去,一口咬住了兔子的后腿。
“就是这只!就是昨天那只!”
钱杰激动得手舞足蹈,“二爹,您看它多大啊!”
更让人意外的是,随后又陆续钻出五只小兔子。钱旭眼疾手快,用准备好的蛇皮袋子一一装了起来。
“今天收获不错。”
钱旭满意地拍了拍鼓鼓的蛇皮袋,“回去给你婶子炖兔肉吃。”
回村的路上,钱杰逢人就要炫耀一番他们的战利品。那股得意劲儿让钱旭忍俊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打到猎物时也是这般兴奋。
第二天一早,钱旭赶着牛车,载着巧云慢悠悠地往青河镇赶集。清晨的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格外舒服。
“咱们先去买些碗筷。”
巧云说道,“家里的碗都缺了好几个了。”
“买几个好?”
“要不买十个吧。”
“十个够用了,咱们家就三口人。”
钱旭说着,又补充道,“再说现在也不兴大操大办了。”
“要不。。。多买两个?”
巧云的脸微微泛红,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以后说不定还要添人呢。。。”
钱旭握住妻子的手,心里暖暖的。他知道巧云一直想再要个孩子,自己何尝不是呢?
到了集市上,两人先去买了锅碗瓢盆。巧云挑选得很仔细,每个碗都要端详半天。又买了两床新被褥,几件床单。
“去看看鸡崽子吧。”
钱旭提议道,“咱们养几只母鸡,以后就有鸡蛋吃了。”
来到卖鸡的摊位前,钱旭仔细挑选着。他蹲下身,拿起一只小鸡仔细端详,然后说道:“这是公鸡。”
“这位大哥真是行家啊!”
卖鸡的大叔惊讶地说,“这么小的鸡崽子,您都能分辨出公母来?”
“经验罢了。”
钱旭笑着说,又指着另外几只,“这些都是母鸡,我要了。”
巧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老公,你什么时候学会看鸡的公母了?”
钱旭蹲在地上,手指轻轻拨弄着竹篮里的鸡崽。阳光透过篾片的缝隙,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市场里人声鼎沸,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眼前这一窝黄澄澄的小家伙身上。
“你看这两只鸡崽子。”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几分专业人士的从容,“公鸡屁股有个小肉丁,母鸡则没有。这是最基本的辨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