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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尾声+番外+后记(第3页)

旋后,他笑嘻嘻的,屁颠屁颠跟上。

好嘛!成交!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制定《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加入公约的众多国家,有义务向彼此无条件返还文物。2oo6年初,丹麦警方查扣了一批可疑的文物艺术品,其中大多为中国文物。次年,中国政府提出返还156件文物的要求,其中有大量夏商至元明时期的珍贵文物。2oo8年春,丹麦地方法院宣判,归还这批中国文物,并于4月4日顺利完成接收手续。

笔者按:敦睦邦交,国宝回流,善哉!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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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1、2】(最近很忙,稍后补上)

1,乔林篇(暂无)

2,叶建国篇(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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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2o22年初,笔者开始转向,由历史故事写作,转为现实主义写作。

彼时,笔者已立下一个宏愿,要写一个“文博三部曲”

,主人公分别是修复师、考古工作者、拍卖师(或文物艺术品鉴定师)。

很幸运,也很感激,我花了近四年的时间,完成了这个不小的目标。

为何有此执念呢?

我问过自己,答案不止一个。

但最终认为,根本的原因,还是“热爱”

作为一名重度文博爱好者,恰好又会写点东西,心里自然有一种“义不容辞”

“非我莫属”

的责任感,和驱动力。

我相信,每一位写作者、文友,都能体会到这种澎湃的情感。

然而,想法虽好,行动起来却不太容易。

于我而言,知识储备不过是“小菜一碟”

,如臂使指;但要用故事来表达热爱,传达主题,并为人所接纳、认可,却会遭遇很多阻力。

譬如,业余写作,时间少;只许进步,焦虑多……

在长达十月(初稿已在寒假完成,但最后几万字全部推翻)的创作过程中,笔者一直痛并快乐着。

直到搁笔,骤然间,“轻舟已过万重山”

的感觉,涌上心头。

何其快哉!

回想起来,在《烟云过眼》一书中,我比以往都更重视,对伏笔、照应、悬念、巧合、误会、陡转、抑扬等艺术技巧的运用。

不知道,有没有带给文友们更好的阅读感受呢?

还请多多指教!

最后,笔者把本书文案推荐给大家,请注意查收——

何谓“收藏”

东坡曰:“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

而今,“收藏”

成为文化传承的“新传统”

。一位优秀的拍卖师,堪称文化传统的守望者、传承者。

只是,艺术品市场如泥沙俱下,得失荣枯变幻难测。

在这里头,有人不辨真伪,痛失钱财;有人轻信于人,酿成憾事;有人随波逐流,蹉跎自误;有人丢弃底线,诳时惑众;有人一时沉寂,幸逢伯乐;有人不宝金玉,以信为贵;有人别具慧眼,名利兼收;有人泰然自若,游目骋怀……

一对白玉龙凤佩,一条造假产业链,令人得窥欲望与理性、奸伪与真诚……

人性图谱,如光之裂隙。人性皆有裂隙,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下本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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