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国最好的蒙贝尔酒店!”
“哦!”
尼玛的撒谎都不会,蒙贝尔酒店根本没在这个方向。
来时,我已经把国都城的地图都记住了。
我倒要看看他们要把我劫到哪儿。
左拐右拐的,车子最后在一个老旧的建筑跟前停下,一把枪也抵在了我头上:
“下车!”
“别激动啊!枪容易走火儿!”
我说着话,慢慢从车上下来。
“欢迎来到国。”
一个男人是举着电脑来到我跟前。
电脑里是戴森,抽着雪茄,晃着红酒杯。
就在我看电脑的时候,四周的人全都戴上一种金属的头盔。
“都是老朋友了,你就在电脑里遥控,实在太不够意思了。”
“呵呵!郑阳!这次我们还真的很快就能见到。
他们现在都不怕你的催眠,而且这些人全是我精挑细选的,就为了把你带到我身边。
就在这时,我突然后背一凉,力场本能地生成,后面来的一刀刚接触到我衣服,就被力场挡住。
“炸!”
我一矮身,电脑“轰”
一声炸个粉碎,直接把拿着电脑的人,和偷袭我的人全炸倒在地。
剩下的人刚举起枪,他们就看到一个圆形的影子。
还不等他们看清是什么,就觉得脖子凉,想开枪,可身子根本动不了。
“扑通……”
倒地声接连响起,最后就剩下炸倒的两个。
“师傅说不能站那么近是对的。”
我身边躺着的那个,已经满脸玻璃渣子,还在勉力去捡枪。
“噗!”
他脑袋就是戴着头盔,也被唐刀的影子贯穿,死不瞑目。
反倒是拿着电脑那个最安详,因为还晕着,脑袋就跟脖子就说再见了。
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但现场,任谁看了都会头皮麻。
我拖着行李箱出来,拦了辆出租车坐进去,用电脑给戴森去了视频通话。
戴森看到我就跟见了鬼:“你竟然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