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云一家被特意安排在院子正中间的三张桌子上,那是整个院子里最好的位置,正对着堂屋,头顶还有一棵大枣树遮阴,凉快得很。
桌上摆满了菜——
大盆的红烧肉,肥而不腻,色泽红亮,一筷子夹下去,肉皮颤巍巍的,入口即化。
清炖羊肉,汤色奶白,撒了一把翠绿的葱花,香气扑鼻。
糖醋鱼,外酥里嫩,酸甜口的汁子浇在上面,在太阳底下闪闪光。
大葱炒鸡蛋,金黄的鸡蛋,翠绿的大葱,虽然是道家常菜,但火候恰到好处,看着就下饭。
还有大烩菜、小炒肉、红烧排骨、蒜蓉青菜、凉拌黄瓜……摆了满满一桌,少说也有二十道菜。
主食是白面馒头和米饭,都是新蒸的,热气腾腾的。
“哇——”
邓可欣看着满桌子的菜,眼睛都亮了,“这也太丰盛了吧!”
“夫君你闻闻这个肉,好香啊!”
白鹿夹起一块红烧肉,凑到霄云鼻子前面让他闻。
“这个羊肉汤绝了,奶白奶白的,一看就是小火慢炖出来的。”
顾倾城端着一碗汤,小口小口地喝着,眼睛满足地眯了起来。
长乐倒是没有急着动筷子,她先给霄雨馨夹了一块鱼肉,仔细地把刺挑干净了,才放进女儿的小碗里,柔声叮嘱:“慢点吃,小心刺。”
霄雨馨点点头,捧着碗,吃得小嘴油光光的,可爱极了。
三个小桌的孩子们更是吃得欢腾,建军抓着一根排骨啃得满嘴是油,明达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其他几个孩子也是你争我抢,筷子都快使出来了,看得几个大人忍俊不禁。
“慢点慢点,没人跟你们抢!”
顾倾城笑着给孩子们倒水,眼角眉梢都是宠溺。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老汉带着新郎过来敬酒了。
新郎今天穿了一身大红色的喜袍,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帽子,帽子上还插着一朵红绸花。
小伙子二十出头的样子,长得浓眉大眼,身板结实,看着就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此刻正跟在老爹身后,紧张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脸上的笑都有些僵硬。
“公爷,这是小儿,名叫李大有。”
老汉恭恭敬敬地介绍,声音里满是自豪,“大有,快给公爷敬酒!”
李大有连忙端起酒杯,双手举过头顶,弯着腰,声音都打颤了:“公……公爷,您请,您请喝酒。”
霄云站起来,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笑着拍了拍李大有的肩膀:“兄弟,新婚大喜!好好过日子,早点让你爹抱上孙子!”
李大有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低着头“嗯”
了一声,耳朵尖都红了。
老汉在一旁乐得合不拢嘴,又给霄云满上一杯:“公爷,老朽斗胆,敬您一杯!今日您能来,是我们李家祖坟冒青烟了!以后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小老儿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别别别,老爷子您这话说的,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我就一普通人。”
霄云连忙摆手,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您儿子今天大喜,您是今天最大的,该我敬您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