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一个穿中山装,一个穿皮夹克。
一个黑头黑眼睛,一个金碧眼。
一个来自东方,一个来自西方。
但此刻。
他们站在一起,像一对并肩作战多年的老友。
约翰·勃克举起话筒。
“最后一歌。”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我想邀请布鲁斯·李,跟我一起唱。”
他看着李河东。
“可以吗?”
李河东笑了。
“行啊。”
“不过你得让我选歌。”
约翰·勃克一愣:“什么歌?”
李河东凑到他耳边,说了一个名字。
约翰·勃克听完,愣了两秒,然后笑了。
笑得很大声。
“法克!你这家伙!行!就这!”
他转身,冲乐队打了个手势。
音乐响起。
前奏一出来,全场再次沸腾。
《earethenets》。
李河东的歌曲!
真要说起来,他跟约翰·勃克早就有过交集,因为约翰勃克曾经翻唱过这歌!
而现在。
两个男人,站在鸟巢的舞台上。
一个旧王。
一个新王。
一起唱起了这歌。
“I‘vepaidmydues——”
“timeaftertime——”
“I’vedonemysentence——”
“butmittednocrime——”
约翰·勃克的声音沙哑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