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眯起眼睛,认得裴大的相貌,这个孩子从小爱玩泡泡水,以前的理想是继承瓘哥儿的泡泡水摊子。瓘哥儿很少出现,老头不知道那个漂亮的小郎君去哪里了。
大约是发达了。
裴大穿着一身好衣裳,身后跟着几十个大汉,看起来好生威风。茶水摊的老头一边替顾客加热红烧肉罐头,另一边打招呼:“裴大,过来玩啊?”
“欸,是领着他们来看看。”
阿史那库头站在肉食店隔壁的茶水摊前面,抽了抽鼻子,好香的肉味一直往他的鼻子里钻。他的肚子明明不饿,但是就是馋,脑子里只告诉他一个词。
想吃!
砂锅里那个酱红色的炖肉,究竟是什么滋味的。那一桌在吃的小娘子,脸上都露出陶醉的神情,唇上沾着一抹亮亮的酱汁。还有挂在肉食店门口的大咸肉火腿,上面裹着一层晶莹的盐壳,一看就知道用的是最好的盐,咸鲜味应该很好吃……
突厥人现在非常后悔。
为什么他没有第一时间回突厥?
如果他有罪,请让可汗砍掉他的脑袋。而是不是让他站在邺城这个地方,别人吃肉,他只能看着!
作者有话说:
高湛不荒唐(139)
◎武成帝开店的内幕消息◎
阿史那库头站在商店门口,正在犹豫花不花钱。
花钱吧,他们这一躺欠下的已经足够多,估计回去可汗要生气。可是不花钱吧,他的身体在跟他抗议,他好想买大猪比奇的肉罐头,然后尝尝是不是跟茶水摊子烧的一样美味。
其实还有第三种选择,重归突厥人的老本行,抢劫。
抢来的东西不要钱,而且吃起来更香。要不是理智尚存,他差点要在肉食店门口抢劫刚出来的客人了。
阿史那库头身后的突厥人同样是蠢蠢欲动的表情,但是无人敢动。他们都不傻,这里是齐国的皇城,他们要是敢动手,齐国皇帝很可能会砍了他们的脑袋。
在“要吃”
还是“要命”
之间,当然是要命啦!
裴世矩眼珠子一转,便知道这些抠抠搜搜的突厥人在想什么。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谁会不喜欢呢?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少年晃了晃手里的小红旗,道:“各位可愿意听我一句话?”
阿史那库头微微颔首:“大哥请说。”
“我知道你们不愿意花钱,浪费钱财不好,每一文钱都应该用在实处上。”
裴世矩继续说,“你们要回去突厥,有什么比可汗高兴,更实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