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庆三年,他完成《文选注》六十卷并上表进呈朝廷,获李治赐绢一百二十匹,着作被收入皇家秘阁。
此后转任潞王府记室参军、秘书郎。
乾封年间,受权臣贺兰敏之举荐,升任兰台郎、崇贤馆学士,参与刊正经史。
咸亨二年贺兰敏之获罪被流放雷州,李善因与其交往过密受牵连,被配至姚州。
上元元年朝廷大赦,李善得以放还。
遇赦后他定居汴州、郑州一带,专门招收弟子讲授《文选》。
时到午正,他正和门下弟子一道用饭。
瞥见弹幕划过,顿时愣住。
仔细回忆了一下自己的《文选注》,又怕自己记忆出错,连忙起身至书房,翻开最新修订好的版本。
确实没写过。
并未杜撰额外的创作背景,仅针对曹植自序里的记载,标注了《高唐赋》《神女赋》的典故出处。
为什么后人说是我写的,引用六朝志怪故事?
难不成我晚年李善变李玄,性情大变?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定是某个无良商贩,恶意加在书中!
尤袤:我说我是误把民间传唱的故事不小心加进去,您信吗?
明清之时,许多学者翻遍了北宋传下来的各类《文选注》刻本,都没找到《感甄记》的影子。
顺着版本往上一捋,才现这段故事最早出现在南宋尤袤的刻本里。
因其是名儒。
又因同时还现中晚唐、五代、北宋的文人笔记、市井话本里,皆有曹植与甄氏的轶闻。
于是学界判定:尤袤是不小心失察、误把民间传唱的故事当成了古旧注文,补进了《文选注》里。
刻印出来,又恰好合了老百姓爱听才子佳人轶闻的心思,所以以讹传讹,一直流传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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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建安年间。
雒阳。
十七岁的曹植,坐在雒水边,欣赏着司马家的京观,思考着如何作赋。
这是刘协、曹操、刘备、孙权给他的任务。
写一篇赋,要写清楚司马家为何被灭族做京观、要写清楚在陛下的英明领导下曹孙刘如何团结一致、还要写的能传唱千年。
多少有点为难人了。
才高八斗,那是未来的曹子建,关我什么事?
可这任务是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
不接就得领略父爱如山了。
遂来雒水京观旁,寻找思路。
谁知道思路还没找到,居然吃上自己的瓜了。
大兄娶大嫂之时,我才十二岁!
你们居然污蔑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爱嫂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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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
刘备和孙权正寻思着如何安慰曹操,以防他又气晕过去,突听大笑声传来。